花蓮強震受災戶 免繳3至6月水電費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 2024/04/20

花蓮強震造成多戶房屋毀損災情,經濟部國營司今天表示,台水及台電公司已提出水電費減免措施,協助受災戶復原重建;其中,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的受災戶,免繳三月至六月的水電費。

國營司透過新聞稿說明,台水及台電公司已完成研擬水電費減免措施,並經提報災後復原重建會議確認,主要減免事項包括針對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的受災戶(低壓用戶),免予計收一一三年三月至六月的水電費,並針對災損嚴重的石材廠商,免予計收半年(一一三年五月至十月)的基本水費及電費。

此外,台水及台電也提供前述受災戶多項減免措施,以降低受災戶水電費用負擔,協助受災戶復原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