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网购乱象层出不穷 吁政府多管齐下确保消费权益
2024/03/08

近日有民众於网路平台购物,卖家所寄来的商品都是故障品,线上询问卖家所得到答案是「不用退货」,也未附上发票,宛如消费者花钱买到一堆垃圾,还要帮卖家把没用的货品拿去资源回收,不惟消费权益受损,更是买到一肚子气;也有民众透过网路购物,所买到的衣物、皮带与包包,与卖家上传的照片明显有色差,品质也不如预期,类此网购乱象与消费争议层出不穷,值得政府相关单位重视。

时下有不少消费者透过网路平台购物,这样购物管道确实有许多好处,例如透过网路平台市场机制自由竞争下,有机会选购到价格比实体市场低廉的商品,亦可省去上街购物的在途时间与交通费,还可「货比多家」,省去上街到不同商店比价的过程,好处不少。

但由於网购收到商品前,无从看到实体商品,仅能从业者上传平台的照片去判断商品的优劣,无从知道商品的品质、触感、颜色与照片的相符合程度,若遇到恶劣卖家刻意寄上瑕疵品或故障货物,加上收到商品後,无从找到实体店面对消费者负责,办理退货流程过於复杂,真是让消费者「无语问苍天」。

另,消费者网购时,常常店家商品上仅标示「出货地」,并未标示卖家真正店址与销售者店名与负责人姓名,有时所秀出的照片,看起来不乏是知名品牌,等到消费者收到商品以後,却鱼目混珠,一个箱子内什麽品牌都有;而网购确实有许多业者并未附上发票,似有逃漏税之嫌。

针对以上乱象,一、建议政府相关单位应派员不定时於网购平台进行监看,并与平台业者合作,了解是否有业者侵害消费者权益情事;二、设置申诉管道,鼓励民众检举;三、规定若遇到恶劣店家坑害消费者,平台业者也应连带负责;四、不定期公布「无良业者名单」於大众传播媒体或网站,让消费者广为周知,情节严重者,政府应要求网购平台业者将卖家产品下架;五、若是卖家在线上交易过程一切符合相关规定,经消费者线上评鉴,在网路明显处标示为「优良店家」,也可公布作为消费者网路购物挑选店家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今,网路购物已成为民众正常的消费管道之一,建议政府相关单位对於网购业者要制定周延的规定,对於在网路坑杀消费者的行为,一方面要设置消费者救济管道与专线提供民众检举,另一方面要公布无良店家帐号或名称让消费者知悉,对保护消费者的法令也需与时俱进,不符合实际交易过程的内容要进行修法,透过多管齐下,才能确实保障民众线上购物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