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防制四法施行後 成人性影像申诉被害人增5倍
【记者锺佩芳/台北报导】 2023/06/06

性暴力防制四法施行後,从统计数据来看与去年同期相较,成人性影像申诉案件被害人数大幅上升、约成长五倍;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表示,大幅成长原因主要是现行手机、网路科技普及,民众透过手机即可至「性影像处理中心」提出申诉。其次为性暴力防制四法已自二月公布施行,卫福部也成立「性影像处理中心」处理,民众知道有求助管道,成为支持被害者求助,以降低伤害的後盾;最後则是因应几起重大新闻发生,透过名人呼吁,被害人较以往更勇於求助,有愈来愈多案件是由警政单位请「性影像处理中心」协助移除下架。

鉴於数位科技发展迅速,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恐难抹灭,为保障性侵害案件(含性影像散布案件)及儿少性剥削案件被害人权益,行政院推动跨部会合作性暴力防制四法「中华民国刑法」、「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已於今年二月总统公布施行。

卫福部表示,为了协助被害人移除下架性影像,卫福部已建置「性影像处理中心」,作为单一窗口,受理民众求助移除性影像,及协助转介被害人保护扶助。性影像被害人可直接至卫福部首页的「性影像处理中心」提出线上申诉,由中心通知网际网路平台业者限制浏览或移除性影像,并副知主管机关,透过公权力落实性影像移除下架,以解决过去遭受性影像散播威胁的被害人,无单一求助管道之困境。另外,针对未经同意遭散布或遭恐吓威胁散布成人性影像之被害人,内政部警政署及法务部都已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训练,希望第一时间受理被害人报案时,就能协助被害人保存证据,及透过检察官向法官声请扣押、搜索,避免性影像遭散布,性影像被害人也可以准用性侵害被害人保护服务措施,包含被害人身分隐私保密、社工陪同询(讯)问等刑事司法程序保障、保护扶助服务等,成为支持被害者求助,以降低伤害的後盾。

卫福部指出,近日社群网站外流社团案件,被害人若发现自己的性影像未经同意遭外流,建议不动声色快速截图保留证据,包括群组名称、散播者的帐号名称、影像被张贴的网址、网站名称,并向「性影像处理中心」提出申诉。「性影像处理中心」通知网路业者限制浏览或下架内容,协助当事人依自身意愿提出刑事告诉,透过司法强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并阻止持续散布。任何人若发现有儿少性影像,亦可直接向「性影像处理中心」提出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