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碳費自主減量計畫 申請期限 展延2個月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5/05/19

碳費制度於今年上路,為了協助碳費徵收對象應對美國關稅政策對綠色轉型造成之不確定性影響,環境部參照財政部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之期限作法,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可展延二個月的措施,協助產業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先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同時可完善技術方案與自主減量計畫書之資料準備,輔以環境部與經濟部提供的技術輔導資訊,協助碳費徵收對象得以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以適用優惠費率,並掌握低碳轉型的契機。

環境部表示,我國碳費制度已於一一四年正式實施,徵收對象涵蓋約二五二家企業(共四六四家工廠)。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須於今年六月卅日前向環境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經審查通過後,一一五年繳交碳費時,能以優惠費率(一百元/公噸CO2e或五十元/公噸CO2e)計算;倘若晚於六月三十日提出,則明年須用一般費率(三百元/公噸CO2e)繳費。環境部日前調查,有近九成企業願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以爭取適用優惠費率,考量企業近期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之不確定因素影響,為協助企業撰擬自主減量計畫,環境部延長自主減量計畫二個月的申請時間至今年八月卅一日,同時也由氣候變遷署成立專案輔導小組,由專責團隊提供技術協助、申請指引與撰寫諮詢等服務。

環境部表示,政府也提供兩大支持措施,包含:立法院也於今年四月十八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增列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金管會也已於「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將企業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納為優先投融資評估項目,對產業低碳轉型提供實質的資金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