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逃避兵役最重7年徒刑 刑法追诉权可达20年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5/05/19

对於有媒体报导「卅六人闪兵仅罚钱缓刑」,内政部严正澄清,该报导标题与内容恐引发大众误解,提供假证明等此类逃避兵役行为已属刑事犯罪,依法最重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如有违法,政府将依法究办,呼吁民众务必守法行义,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内政部指出,此次役男造假证明逃避兵役,已涉及多项刑事罪责,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四条,意图逃避现役徵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刑法第二一六条,行使伪造、变造文书或登载不实事项或使登载不实事项之规定,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刑法第八十条规定追诉权可达二十年。倘有医师或医院配合开立不实诊断书,除须负刑事责任外,亦可依医疗相关法规惩处。

内政部强调,兵役制度为维系国家安全与实现公平正义之根基,确保兵役制度的公正性,是全民的责任与义务。政府对任何试图逃避兵役的不法行为,均将依法究办,涉及人员无论是役男、民众或医疗人员,依法最重可判七年徒刑,并留下前科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