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除役 台灣今天起沒有核電
【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 2025/05/17

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明天屆期,台電當日下午會開始將機組降載、解聯至停止運轉,並於隔天起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表示,屆時將進行現場視察,確認該機組由運轉狀態至停機除役的轉換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核三廠一號機已於一一三年七月廿八日進入除役期間,二號機亦將於一一四年五月十七日解聯、停止運轉,隔天正式進入除役期間。

核安會已於一一二年四月廿四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待台電公司提出環境部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經核安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廿三條規定後,即會依法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核安會表示,目前台電正辦理核三廠除役計畫環評相關作業,並於近日來函說明核三廠仍將依除役計畫規劃,自一一四年五月十八日起廿五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安會已要求台電公司盡速依規定取得及檢送相關資料,以辦理核三廠除役許可核發作業。

核安會指出,台電在未取得核三廠除役許可前,仍應依核三廠除役計畫推動除役相關準備工作,如廠址歷史評估報告更新、輻射特性調查、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興建規劃等,以順遂未來取得除役許可後的除役拆除作業。

核三廠二號機停機後,即會依一號機作法將反應爐內核子燃料移至用過燃料池暫存。

核安會表示,已參照國際間除役核電廠的管制作法及核一、二廠除役期間的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管制,規劃查證核子燃料從爐心移至用過燃料池的移出作業,並要求核三廠就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系統設備(含用過燃料池)落實維護測試作業。

【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核三廠二號機十七日停役,各界關注台灣後續能源政策,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與媒體茶敘時說,核三廠命運仍待研議安全檢查程序及後續政策決定,而政府對SMR在內的新式核能有所期待,但須滿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條件,同時也會全面積極開發綠能。

卓榮泰今天與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以及政務委員共同舉行媒體茶敘記者會,說明政府五大行動、廿項進行式報告,以及對美關稅談判的部分內容。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廿年,各界關注這是否影響核三廠二號機延役與否,以及政府後續能源政策。

卓榮泰今天在茶敘時指出,政府對民眾有責任,台灣對世界有責任,必須保證民眾與產業用電無虞,因此將針對傳統核能進行必要手續、對新核能採取開放態度,同時全面積極開發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