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业者作业 财部修正优质企业认证及管理办法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5/05/15

▲图∶关务署提供。
财政部关务署预告修正「优质企业认证及管理办法」,为简政便民,仓储业依规定将年度自我检查结果送海关备查者,得免再制作年度稽核报告。

关务署指出,此次修正「优质企业认证及管理办法」,定明仓储业优质企业(AEO)依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年度自我检查结果送海关备查者,得免再依货栈货柜集散站保税仓库物流中心及海关指定业者实施自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制作年度稽核报告,简化业者行政作业。该修正草案已於四月二十五日预告期满,将於近日修正发布。

依据自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主管理业者应将海关稽核要项纳入其内部管理查核机制,每年制作稽核报告送海关备查。另依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应依同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四款所定安全审查项目及验证基准,每年至少执行一次自我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送海关备查。鉴於AEO仓储业者多属自主管理业者,且AEO验证基准已可涵盖海关对自主管理业者之稽核要项,爰草案增订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款规定,定明将自我检查结果送海关备查之AEO仓储业者,得免再依自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制作年度稽核报告,节省厂商作业成本。

关务署指出,我国AEO制度系依世界关务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捷标准架构(WCO SAFE Framework)所订规范制定。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实施以来,我国优质企业已达九四八家,包含五二四家一般优质企业及四二四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其贸易额约占我国年总贸易额五十%。海关除提供AEO进出口业者低度文件审查及货物抽验比率、按月汇总缴纳税费等通关便捷优惠措施外,其平均通关时间较一般业者快三倍以上,并依办法相关规定提供制造业、报关业及仓储业等其他业别AEO优惠措施,有助提升厂商服务品质与竞争力。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出口至与我国签署相互承认协议之国家,目前包括美国、新加坡、以色列、韩国、澳大利亚、日本、印度、纽西兰、瓜地马拉及加拿大等十国,可享有与上述国家AEO业者同等通关便捷优惠。尤其在美国关税政策冲击下,AEO制度除可强化国际供应链安全与便捷外,更可降低业者行政成本,并提升其物流管理及出口竞争力。欢迎有意加入之业者至该署「AEO专区」(http://aeo.customs.gov.tw)进行了解,并就近向各关AEO窗口(https://aeo.customs.gov.tw/portal/aeop12?language=chinese)洽询申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