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核三2號機仍須先除役
核三廠二號機十七日除役,立法院在野黨團推動核管法修法,盼讓核電廠延役。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透過專訪說,修法後該除役還是要除役,而台灣備載容量率都在十%至十五%之間,就算核三廠二號機除役會減少三%,整體仍在安全容量之上。
核三廠二號機將於五月十七日除役,在野推動核管法修法,要讓核電廠延役,立法院會預計今天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草案。
媒體今天播出卓榮泰專訪內容,談到在野擬修核管法,卓榮泰說,修法試圖將核電廠四十年壽命延長到六十年,這若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行政院不會不接受,但縱使修法通過,也不代表核三廠二號機在五月十八日後可以繼續運轉。
核三廠二號機將於五月十七日除役,在野推動核管法修法,要讓核電廠延役,立法院會預計今天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法草案。
媒體今天播出卓榮泰專訪內容,談到在野擬修核管法,卓榮泰說,修法試圖將核電廠四十年壽命延長到六十年,這若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行政院不會不接受,但縱使修法通過,也不代表核三廠二號機在五月十八日後可以繼續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