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质疑 高公局∶国一甲3标均合法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5/13

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近期办理国一甲线新建工程(下称国一甲)第三标公开招标作业,就部分厂商对招标程序、预算编列与资格条件等质疑,高公局特此澄清,高公局所有工程都以公开透明态度,依相关法规、设计规范及市场行情办理,维护工程推动正当性。

高公局说明,国一甲西起台六一线,经航空城及林口特定区,东衔接国一里程四六·九K处平面路段,全长约十一公里。经依经济规模、施工管理、用地延误风险及各标可各自完工通车发挥效益评估,土建标共分三标推动,其中第三标为隧道要径工程标,优先办理招标。该局就第三标所受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一、为确保得标厂商具备足够财务能力承担工程,高公局依「政府采购法」及「投标厂商资格与特殊或巨额采购认定标准」规定订定财力资格,以降低履约风险。其中资本额门槛规定(预算金额之十分之一),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依「营造业法」第二十三条及「营造业承揽工程造价限额工程规模范围申报净值及一定期间承揽总额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所颁投标须知范本内容。

二、针对该工程各项单价都经过专业审慎评估,隧道工程钢筋预算每吨单价三点三万至三点八万元,系包含施工所需人、机、料费用,符合市场行情。而该计画为大断面隧道,路线穿越软弱岩盘及浅覆盖等困难地质,地质条件复杂与风险较高,且施工中又须维持上方步道功能,需高规格安全与风险管理,为降低施工之不确定性及提升厂商投标意愿,隧道之管幂工法部分编列以化学药液灌浆(PU灌浆)方式确保安全性,并以实作数量结算计价,并禁止使用含毒性浆液,施工期间将严格监控。

三、考量近期重大公共工程招标不易,高公局「承包商利润、保险及管理费」原则均采十三至十五%编列;该工程因施工风险较高,为吸引更多优秀厂商参与高公局标案,因此采用十五%编列,参考近年其他机关重大工程采购案也大多为十五%至二十%,该局采购案符合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