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欠费 即起通知登记主要驾驶人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5/10

高速公路局副局长彭焕儒本(五)月九日於交通部召开记者会宣布,自本(五)月一日起已登记主要驾驶人车辆,ETC欠费会直接通知主要驾驶人,让使用者付费,车主不需再另外转请实际驾驶人缴纳。

高公局说明,目前汽车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可能因投保相关费用,财产使用管理或公司、法人或租赁车、靠行车等因素,致可能为不同人,而ETC通行费如有欠费,以车主为对象通知,因此高公局配合交通部推动汽车主要驾驶人登记制度,针对通行费与衍生欠费罚单直接通知主要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