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运货物出口 务必核对出口货物品名、规格、数量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5/05/07

为维护出口业者权益,海关吁请业者报运货物出口时,务必仔细核对出口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等资讯,并如实填报於出口报单,避免因一时疏忽无法享受免税权益并负担违章责任。(见下图∶基隆关提供)

海关发现近来有业者因国外收货人退货而复运进口,惟因复运进口货物与原出口报单申报资料不符,因无法核销而无从据以免徵关税,甚至因进口申报内容与实到货物不符,恐涉海关缉私条例第三十七条虚报规定而受罚。

基隆关表示,依关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销品自出口放行之翌日起三年内,因故退货复运进口,经海关核明与原出口报单所载相符者,得免徵成品关税。因此,业者在办理外销品退货复运进口时,应确保实际到货内容与原出口报单申报内容一致,以符免徵关税条件。

基隆关指出,实务上曾有业者因未确实申报,造成出口报单与实际出口货物不符,嗣後该批外销品因损坏或品质不符等事故被国外收货人退货,业者复运进口时,因援用错误的原出口报单资料进行申报,导致进口报单内容与实到货物不符,构成虚报情事。该类虚报案件海关将依据「厂商申请外销品退回免税涉及虚报案件之处理原则」,核定其所漏税额并据以裁罚。

为维护出口业者权益,基隆关再次呼吁外销品出口请务必确实申报出口资讯。如对外销品出口申报或因故退货复运进口等规定有任何疑问,欢迎洽询基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