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获赔换 免徵关税
基隆关表示,偶有进口人在进口货物缴税放行後,发现货物有损坏或品质、规格与原订合约规定不符,合约若有赔偿、调换约定,在国外厂商同意赔偿调换後,该项赔偿或调换进口的货物便能免徵关税。
上述免徵关税的规定,是以原货物进口的翌日起1个月内,进口人要向海关申请核办,并提供有关证件,经海关查明属实,才符合免税规定,而其起算日期也是以进口报单所载海关放行日期为准。至於进口机器设备,进口人可在安装就绪试车的翌日起3个月内,检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证明试车日期文件向海关申请核办。
基隆关指出,赔偿或调换的进口货物,进口人需於海关通知核准的翌日起6个月内报运进口。
上述免徵关税的规定,是以原货物进口的翌日起1个月内,进口人要向海关申请核办,并提供有关证件,经海关查明属实,才符合免税规定,而其起算日期也是以进口报单所载海关放行日期为准。至於进口机器设备,进口人可在安装就绪试车的翌日起3个月内,检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证明试车日期文件向海关申请核办。
基隆关指出,赔偿或调换的进口货物,进口人需於海关通知核准的翌日起6个月内报运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