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热轧扁轧钢品及啤酒2件反倾销调查案初步认定国内产业遭实质损害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5/04/29

经济部二十八日召开贸易救济审议会,会中就中国钢铁公司及中龙钢铁公司申请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特定热轧扁轧钢品课徵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徵反倾销税案及台湾酿酒商协会申请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啤酒课徵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徵反倾销税案产业损害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审议,二案均认定有合理迹象显示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该两案如须进行产业损害最後调查,不排除其他任何新增不同之事实与分析,而获致不同结论。

经济部表示,有关特定热轧扁轧钢品案,该案调查资料涵盖期间(一一○年至一一三年),中国大陆热轧钢品进口量自一一一年起逐年大幅增加,进口价格逐年下降,自一一二年起已低於国产品价格且价差有扩大趋势。国产品为与之竞争不得不跟进减价,甚至在生产成本上涨时仍须降价因应,自一一二年起已低於成本销售,惟仍因降价幅度不及涉案倾销货物致流失客户,即便我国需求成长时也不见改善,导致国产品内销量逐年减少,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进而使我国产业之生产量、产能利用率、内销营业利益、投资报酬率以及雇用员工数等重要经济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显示自中国大陆倾销进口之特定热轧扁轧钢品已对国内产业造成不利影响。

有关啤酒案,调查资料涵盖期间(一一○年至一一三年),中国大陆产制啤酒进口量逐年增加,且进口价格均低於国产品内销价格,造成低价竞争情事。涉案货物挟其国际品牌优势并透过产品打折、搭赠等降价竞争方式於我国推广促销,销售量及市场占有率均有成长。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国内需求增加,国产品内销量反而减少,市场占有率降低;一一三年国内需求下降,国产品为反映成本而调高售价,却因大量低价涉案货物之竞争,导致内销量及市场占有率大幅流失。国内产业产能利用率、营业利益、投资报酬率等重要产销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显示自中国大陆倾销进口之啤酒已对国内产业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徵实施办法」规定,我国反倾销案件调查由财政部与经济部分工,分别负责「倾销」调查与「损害」调查。程序上先由经济部进行产业损害初步调查,如认定成立,则移请财政部进行倾销「初步」及「最後」调查,其「最後」调查认定倾销成立,再由经济部进行产业损害「最後」调查,最终交由财政部决定是否课徵反倾销税。

经济部将产业损害初步调查认定结果通知财政部後,财政部应於通知送达之翌日起七十日内作成有无倾销的初步认定,并决定是否临时课徵反倾销税。

经济部表示,该案如须进行产业损害「最後」调查,将就国内产业状况进一步了解及查证,并搜集各方针对课徵反倾销税对下游产业等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影响等意见,提供财政部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参考。届时并不排除其他任何新增不同事实与分析,而获致不同结论。

有关产业损害初步调查报告公开版可於五月二十八日起至贸易署网站(https://www.trade.gov.tw/)「经贸往来」/「我国采行之贸易救济措施」/「案件调查」项下「调查报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