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自住用房屋設籍期限延長至6/2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5/04/29

▲房屋稅2.0自住用房屋設籍期限延長至六月二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長劉富美呼籲納稅義務人檢視房屋稅單,把握最後設籍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記者董秀雲攝)
房屋稅2.0適用自住稅率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之房屋,必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如未設立戶籍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二點六-百分之四點八,財政部考量房屋稅2.0第一年實施,民眾不諳法令規定,於一一四年四月廿五日宣布延長自住房屋設籍期限至今年一一四年六月二日止。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於今(廿八) 日上午九時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房屋稅2.0自住用房屋設籍期限延長至六月二日說明,財政稅務局長劉富美呼籲納稅義務人檢視房屋稅單,把握最後設籍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稅務局長劉富美表示,民眾收到房屋稅單,稅金多,反彈很大,上周五對於自住用房屋設籍期限延長至六月二日,一一三年適用房屋稅自住稅率之房屋,截至一一四年三月廿四日止,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高達二萬二五三四戶,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加以檢視,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自住房屋全國合計未超過三戶,而係因未於該屋辦竣戶籍致被課徵非自住稅率者,請於即日起至六月二日前,先至房屋所在地戶政事務所完成戶籍登記,再攜帶今年一一四年房屋稅單及已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至該局或羅東分局申請查對更正,經審核後將重新核定房屋稅單予納稅義務人繳納。

倘民眾有房屋稅疑義,亦可至該局官網房屋稅2.0專區詳細瞭解,或電洽: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0三)九三二五一0一~六轉一二六-一三二或撥免付費電話0八00-三九六九六九;羅東分局(0三)九五四八五九四-六轉一O一-一O六、一一一或撥免付費電話0八00-二三二二三四,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另為服務納稅義務人,財政稅務局即日起至六月二日止擴大於總局三樓集益廳;羅東分局於一、二樓增加設置房屋稅開徵服務櫃檯,並於五月開徵期間中午不打烊及晚間延時服務至六點,以方便民眾辦理房屋稅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