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優惠稅率設籍期限 放寬至6/2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2025/04/26

囤房稅二‧○今年五月開徵,民眾若要適用較優惠的自住房屋稅率,須在三月二四日前設籍。財政部今天表示,考量今年新制上路,因此放寬將此期限展延至本期房屋稅繳納期限的六月二日,也就是說,民眾若在六月二日之前完成設籍,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本期房屋稅仍可適用自住稅率。

據統計,目前尚有九十一萬戶應設籍但尚未完成辦理的自住戶。

房屋稅一一四年期將於五月開徵,首度適用囤房稅二‧○新制,繳納期間為五月一日起至六月二日(遇假日順延)。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非自住,其中「自住」限三戶、稅率比「非自住」低。

如果在全國僅有一間自住房屋,其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優惠房屋稅率一%;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二戶、三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一‧二%。與非自住的稅率區間一‧五%至四‧八%相比,自住稅率優惠許多。

根據規定,房屋需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三戶(含)以內,才可適用較低的自住房屋稅率。以今年期而言,民眾應在三月廿四日之前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稅率。

不過,考量今年是囤房稅二‧○開徵首年,財政部今天宣布,考量今年新制上路,基於維護納稅義務人權利,因此放寬將設籍期限展延至本期房屋稅繳納期限的六月二日,換言之,民眾若在六月二日之前完成設籍,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本期房屋稅仍可適用自住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