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业务再松绑 即日起新台币与外币分户帐款项可互转
证交所表示,为利投资人灵活调度暨运用新台币与外币资金,及推动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开放证券商交割专户新台币分户帐款项得经客户同意後,经换汇拨入外币分户帐,修正证券商交割专户客户分户帐作业要点第3条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本次松绑是继放宽电子支付帐户得为分户帐之款项移转约定帐户选项、委托买进证券预收款项可圈存於分户帐、以及分户帐得支应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业务之申购款项等各项优化新台币分户帐措施後,首次将优化范围扩展至外币分户帐。
近年来,随著国人投资海外股市的热潮持续升温,证券商的复委托业务也随之大幅增长,为因应市场需求,提升投资人交易便利性与资金运用效率,并达成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各项策略,带动台湾金融与经济发展之愿景,爰扩大分户帐功能,开放新台币分户帐款项得经客户同意换汇後拨入外币分户帐。
本次开放措施结合主管机关106年11月15日金管证券字第1060039194号令,允许证券商得在客户同意下,将外币分户帐款项移转至新台币分户帐之规定,新台币与外币分户帐款项将得以互转,投资人买卖国内或国外证券,皆能透过此串联机制完成交割事宜,资金管理选择更具弹性。
有关证券商申请办理外币分户帐业务,依主管机关前揭规定,须先取得央行许可之外汇证券商资格,再向证交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後方可办理。
本次松绑是继放宽电子支付帐户得为分户帐之款项移转约定帐户选项、委托买进证券预收款项可圈存於分户帐、以及分户帐得支应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业务之申购款项等各项优化新台币分户帐措施後,首次将优化范围扩展至外币分户帐。
近年来,随著国人投资海外股市的热潮持续升温,证券商的复委托业务也随之大幅增长,为因应市场需求,提升投资人交易便利性与资金运用效率,并达成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各项策略,带动台湾金融与经济发展之愿景,爰扩大分户帐功能,开放新台币分户帐款项得经客户同意换汇後拨入外币分户帐。
本次开放措施结合主管机关106年11月15日金管证券字第1060039194号令,允许证券商得在客户同意下,将外币分户帐款项移转至新台币分户帐之规定,新台币与外币分户帐款项将得以互转,投资人买卖国内或国外证券,皆能透过此串联机制完成交割事宜,资金管理选择更具弹性。
有关证券商申请办理外币分户帐业务,依主管机关前揭规定,须先取得央行许可之外汇证券商资格,再向证交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後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