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遞愛與溫暖 桃園榮服處籲各界認養榮民遺孤
【記者王志誠、周貞伶/綜合報導】 2025/04/25

▲學子們表演感謝認養人來賓大合照。(圖:桃園市榮民服務處提供)
自己孩子,自己養。榮民的遺孤,期望各界來認養。榮民遺孤每月認養金,非公務預算支應,大部分由善心榮民捐款支持,由於榮民捐助人數減少,造成月月入不敷出。桃園地區現有八十一位榮民遺孤需要被認養,年需近三百萬元,桃園地區榮民有三萬餘人,每位榮民捐款一百元,每位榮民遺孤生活好過一年。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長鄭源敏表示,輔導會長期推動榮民遺孤認養運動,期望能夠與各公益團體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有效提升民眾對榮民服務的關注,使社會各界的善心義舉讓孩子們能在求學的道路上更加平順,持正面能量繼續奮發向上,也期盼其將來行有餘力能夠回饋國家及社會,傳遞愛與溫暖的能量,讓善的循環永遠生生不息。

秞榮民遺孤的天使把愛傳下去

榮民遺孤的天使,為鼓勵袍澤發揮慈愛精神,協助榮民遺孤獲得良好的成長環境與妥善的照顧,長期致力推動榮民遺孤認養活動,協助榮民遺孤自立自強。這份力量來自於認養遺孤的天使,他們默默的捐款行善,為善不欲人知的精神令人感佩。此次透過桃園市榮服處採訪被認養人家庭及榮民遺孤的天使,期望藉此拋磚引玉,號召更多善心人士投入認養遺孤的行列。

來自雲南的新住民杜梅女士表示:「獨自撫養目前就讀大三的露洪,真的很辛苦」,伯伯亡故的時候,因為自己身體也不好,常常覺得若是她也走了,孩子怎麼辦?他還沒成年呢!但想到榮服處一直以來協助辦理低收入戶社福身份、急難救助、三節慰問、遺孤認養金等,就覺得自己一定要堅強面對,善良的她開始無償照顧隔壁的劉伯伯直到百年,她用最單純的真,分擔我們的能量,也用最純淨的誠,讓露洪目染懂事,選擇最辛苦的社工系,希望未來可以幫助更多需要協助的人。

上士退伍的陳素芳女士,因先生服現役期間亡故,留下一雙就讀國小的兒女,頓時失去依靠,但現實不容她傷痛,她必須強忍悲傷,扛下責任照顧這個家,在訪談的過程中,她與我們分享自己經營植物網拍的心得,其中客戶有惡劣不講理的,也有主動切磋交流的,還有一試成主顧的,她體會到人生百態,也讓她想起當初事發時,榮服處在第一時間的主動協助關懷與立即啟動遺孤認養金,一直到帶著孩子參加相見歡的活動,都讓她覺得好溫暖,漸漸地敞開心胸豁達開朗。

桃園市潔明環保企業社負責人曾大祐先生,二○一三年擔任國際扶輪社中壢中區社長期間,受邀參加桃園榮民服務處聯誼活動,席間聽聞處長提起榮民遺孤的經營和每年經費需求,自忖辦過很多公益活動,卻疏於對榮民遺孤的關懷,乃義不容辭投入認養遺孤的行列;覺得認養遺孤很欣慰,尤其在相見歡活動看到遺孤的成長和感恩致謝,會深覺國家有認真照顧榮民遺孤並建議要多用機會或媒體宣導,讓社會大眾知道退輔會有這種照顧遺孤的服務和經營需求,期能積少成多、共策共力。

人美心更美!空姐周子軒父親病故後,與在工地打零工的母親相依為命,孝順的她,假日也到工地幫忙。她感謝榮服處在高中二年級時,每月提供她認養金直到大學畢業,生活的困境曾讓她擔心被瞧不起,但這份捐贈愛心,讓她決定努力唸書,知足感恩,就業後亦能回饋社會;二○一三年錄取空姐後,馬上聯繫榮服處表達願意每月固定捐款,才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還沒拿到薪水就急著捐款,想資助、鼓勵有同樣困境的榮民子女,「把愛傳下去」的善念,令人感動!至今,子軒仍持續定期每月捐款,希望愛能繼續傳承下去,讓受助榮民子女翻轉人生,進而回饋社會。

目前桃園市榮服處認養的遺孤學子,這些認養金並不是由政府的預算支應,而是由各榮服處尋求善心管道捐贈,榮服處每年運用暑假期間辦理遺孤相見歡,讓這些向學子女與善心人士見面,對他們的善行義舉,當面表達感恩及感謝。希冀這份愛心能夠開枝散葉,讓社會更加溫暖,亦讓這群清寒學子成長茁壯有能力後,把愛回饋社會,讓愛轉動生生不息、讓善循環綿延不斷。

秞手牽手、愛相守

「手牽手、愛相守」全民國防教育暨榮民向學子女相見歡活動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為感謝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長期認養榮民學子,特別於暑假開學前夕舉辦「一一三年全民國防教育暨榮民向學子女相見歡活動」,活動內容從慈濟基金會共善交流、結合中科院龍園園區全民國防教育,到寓教於樂的感恩餐會,行程溫馨豐富,讓人流連忘返。

此次參與相見歡活動貴賓有輔導會前主任委員曾金陵上將、輝容基金會吳坤德執行長、桃園市黃埔四海同心會楊有恆理事長、國強保全龔鑫運董事長、認養人康翰升將軍、學子與家屬等共計一百人;活動經費由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市黃埔四海同心會共同愛心贊助。

手牽手、愛相守感恩餐會,以手語帶動唱揭開序幕,孩童們親自寫的小卡片送給認養人並互相擁抱表達感謝,相互傳遞關心與祝福,現場溫馨感人,其中摸彩及慶生節目也掀起活動的最高潮,現場來賓滿懷雀躍與興奮中期待中大獎,活動在快樂歡唱聲中圓滿落幕。

鄭源敏處長表示,輔導會長期推動榮民遺孤認養運動,藉由社會各界的善心義舉,讓孩子們能在求學的道路上更加平順,持正面能量繼續奮發向上,也期盼其將來行有餘力能夠回饋國家及社會,傳遞愛與溫暖的能量,讓善的循環永遠生生不息。

所稱榮民遺孤係指亡故榮民遺留之未婚子女,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成年者。已成年經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以下學校者。前項榮民遺孤區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榮民及其配偶均亡故,或有特殊事由經本會評估核認者。第二類:榮民亡故後,其配偶或實際扶養者無力扶養,經地方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第三類:榮民亡故後,其配偶或實際扶養者無力扶養,經地方政府核定為中低收入戶。第四類:榮民亡故後,其配偶或實際扶養者無力扶養,具有相關證明者。

申請資料:申請人及榮民遺孤之身分證明文件。已成年仍在學之在學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無力扶養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亡故榮民配偶或實際扶養者之監護或扶養事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