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機敏資訊公務員 恐成國安危害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5/04/22

檢調單位近期偵破多起共諜案,包括前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立法院游前院長助理盛礎纓、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時的助理何仁傑、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等人,涉嫌刺探、蒐集包括總統與副總統參訪友邦及立法院、外交部等公務機密,共諜案連環爆顯示執政黨被滲透情形異常嚴重,震驚國人,境外敵對勢力對我諜報工作長驅直入,已是重大國安危機!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陳白立昨(廿一)日表示,凡任職涉及國家安全或機敏資產管理之公職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防法」等法律規定,需由用人機關之人事部門主管,向法務部調查局函文辦理當事人之一般查核及特殊查核實務,陳局長證實,涉嫌共諜案遭羈押禁見的前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經查吳尚雨在任職副總統辦公室及總統辦公室諮議期間,調查局從來都沒有接獲函請對吳尚雨辦理安全查核及特殊查核,另涉共諜案的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時的助理何仁傑,僅於任職前有一次安全查核,之後即無查核紀錄。

陳白立表示,調查局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機敏事項之公務人員一般查核及特殊查核實務,發現查核制度待精進事項有:

一、應辦理特殊查核公務人員之提列範圍不足,以職稱為提列依據易有疏漏,容易導致真正有接觸機敏資訊風險的人未被提列納管應辦理安全查核:目前計有一三二八個職務擬任公務人員應辦理特殊查核,涵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監察院、警察局等,惟立法院、地方自治團體等其他政府機關具接觸、持有、使用機敏資訊之公務人員。

二、受查核人就查核項目違反真實揭露義務欠缺處罰規定。

三、現行查核項目並未納入財務信用及債務狀況。

四、僅於任職前查核,欠缺任職期間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機制,倘在任職期間遭中共吸收,恐對國安資訊外洩及國家安全形成重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