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县宣导自主管理标章申请流程及制度
【记者郑沾诚/花莲报导】 2025/04/19

花莲县符合环境部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之公告场所共有二十七家,为鼓励公私场所自主管理室内空品,环境部扩大自主管理标章申请适用对象,在十六类型公告场所中(博物馆、美术馆、社福机构、金融机构、托婴中心、清子馆等)扩大定义管制范围,并新增符合十九类型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之非公告场所(高级中等以下公立、私立学校及其他)皆可申请标章。

国人每人每天约有八十~九十%的时间处於室内环境中,室内空气品质的良窳,直接影响工作品质及效率,因此室内空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应当受到重视。近年来室内空气健康危害的议题逐渐被大家所重视,尤其近年来病毒肆虐严峻,民众又在室内的时间较多,室内空气品质绝对是影响民众健康的关键之一,在密闭的建筑物内,如果室内通气量不足时,污染物或病毒就容易蓄积而导致室内空气品质恶化。花莲县环境保护局亦藉宣导说明会,说明申请标章流程及制度,提升公私场所室内空气品质,营造优质室内环境。

县长徐榛蔚表示,落实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品质的改善,将可减少国人呼吸道相关疾病的发生及健保医疗的社会成本支出,并藉由室内空气品质自主管理作业推动,据以确实维护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品质,保障全体国民的身体健康。环保局亦将加强宣导,让民众能够了解改善室内空气品质之重要性,并乐於改善室内环境。

环境部推动室内空气品质自主管理标章,取得标章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外,还有机会获得环境部绿点,机关评鉴机制加分,公告场所检测频率从原规定二年延长为三年,且检测点数减半的福利。为鼓励公私场所取得自主管理标章,特此公告场所及非公告场所只要是符合类型之公私场所及敏弱族群(托婴中心、幼儿园、产後护理机构、社福机构等类型),都能申请标章,取得标章依规定标示於场所明显处,让民众知道该场所室内空气很好,以提升民众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