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新丰洋香瓜寒害 4/17起开放申请现金救助

新竹县湖口乡及新丰乡洋香瓜种植面积约二十四公顷,因受一一四年三月中旬低温影响,造成部分洋香瓜幼苗寒害、叶片乾枯或枯死之灾情,经县政府邀集桃园区农业改良场及农粮署北区分署新竹办事处勘灾确认後函请农粮署陈转农业部申请公告现金救助,农业部已於四月十六日公告湖口乡及新丰乡为办理洋香瓜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每公顷救助金为八万元,四月十七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农民申请,请受灾农户迳向辖区公所依限提供申请。
农业处表示,凡符合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五条的农民,洋香瓜损失率达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可申请救助;未达百分之二十者不予救助。短期作农产品於同产季,救助以一次为限。
农业处提醒,这次现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四月十七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灾农户携带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或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文件、身分证、印章及农会存摺等,迳向辖区公所依限提出申请,县府也会函文请公所动员人力,以加速现金救助时效,俾利尽速完成救助作业协助农民复耕。
农业处表示,凡符合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五条的农民,洋香瓜损失率达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可申请救助;未达百分之二十者不予救助。短期作农产品於同产季,救助以一次为限。
农业处提醒,这次现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四月十七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灾农户携带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或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文件、身分证、印章及农会存摺等,迳向辖区公所依限提出申请,县府也会函文请公所动员人力,以加速现金救助时效,俾利尽速完成救助作业协助农民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