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察肇事不用罰? 還嗆受傷騎士只要錢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昨(十四)日表示,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六點半,施先生騎乘機車行經民生東路四段,一輛汽車突然打開車門,他反應不及撞上摔到,右側膝蓋、右小腿、右足踝擦挫傷及血腫,下車的人竟是松山分局陳姓員警!施先生說,陳員沒有維持車禍現場,也沒有進行任何紀錄,他懷疑為了「破壞現場」,陳員以肇事警備車送他就醫。
兩人在調解過程中,施先生指控陳員毫無誠意,更以簡訊嗆聲,「對這種了無新意的方式,有什麼好生氣的!一個只知道向他人要錢、不勞而獲的人,不值得花那種心思去生氣」。徐立信當場質問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這不會是您麾下首都人民褓姆,應該有的水準和樣子吧?」
現場都破壞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怎麼做?徐立信發現,現場圖的問題更多,不只現場圖不實,甚至涉嫌刻意坦護陳員。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二千四百元至四千八百元罰鍰。
兩人在調解過程中,施先生指控陳員毫無誠意,更以簡訊嗆聲,「對這種了無新意的方式,有什麼好生氣的!一個只知道向他人要錢、不勞而獲的人,不值得花那種心思去生氣」。徐立信當場質問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這不會是您麾下首都人民褓姆,應該有的水準和樣子吧?」
現場都破壞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怎麼做?徐立信發現,現場圖的問題更多,不只現場圖不實,甚至涉嫌刻意坦護陳員。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二千四百元至四千八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