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教设施场所辅导奖励办法 修正发布
环境部表示,自一百年起实施环境教育设施场所认证,全国现共有二七三处环境教育设施场所,办理环境教育课程,协助环境教育之推展。考量实施环境教育设施场所认证制度已逾十年且具成效,为合理有效运用环境教育设施场所补(捐)助经费,修正「环境教育设施场所辅导奖励办法」。本次修正调整辅导奖励对象,删除原补助认证申请费用,将相关经费挹注於已通过认证、证书仍在效期内且持续运作的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提供现行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更多资源。
本次亦修正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的奖励方式,过去对於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采提高补(捐)助经费方式,惟为能妥适运用经费分配与提升整体服务品质,修正为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次年度其所申请之补(捐)助案,环境部得列入优先考量,以期提升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服务品质与量能,协助环境教育之推展。
本次亦修正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的奖励方式,过去对於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采提高补(捐)助经费方式,惟为能妥适运用经费分配与提升整体服务品质,修正为评鉴优异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次年度其所申请之补(捐)助案,环境部得列入优先考量,以期提升环境教育设施场所服务品质与量能,协助环境教育之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