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船員免受司法不公待遇 IMO通過新準則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引述,國際海事組織(IMO)已通過新準則,主要在保護船員因涉嫌海上犯罪而被外國司法管轄區拘留時免受不公平待遇,該準則由IMO法律委員會於今年三月廿四日至廿八日在英國倫敦舉行會議上通過,主要在保護船員權利,確保他們無論身在世界何處,都能獲得公平與有尊嚴的對待。
該準則關鍵方面涉及正當程序、防止任意拘留、脅迫或恐嚇,及確保在任何法律訴訟期間工資、醫療與遣返權利不受損害。
該準則主要在加強各國間協調,包括港口國、船旗國、沿海國、海員所屬國、船東及海員等。文本由歐盟與國際勞工組織(ILO)聯合三方工作小組於去(二○二四)年十二月制定並首次通過,該工作小組由政府、船東與海員代表組成。
國際海事組織祕書長多明格斯(Arsenio Dominguez)強調,船員遭受不公正對待的事件不斷增多,對航運可持續性形成很大挑戰,這些案件不僅損害船員士氣,還打擊年輕人才從事海上事業。他表示,該準則將對解決船員面臨挑戰發揮重要價值,並確保船員獲得公平對待。
IMO法律委員會呼籲採取行動因應船員遺棄案件增多,呼籲成員國報告在其港口發生或涉及懸掛其國旗船隻等案件,並提高這些報告準確性,呼籲各州更新處理案件國家聯絡點,執行現有處理船員遺棄案件指南,並提高船員對財務安全保護的認識。
除採取行動保障船員權利,委員會還批准進行監管範圍界定活動提議,以審查國際海事組織公約與成員國可用其他工具,目的是採取行動防止非法作業。國際海事組織透露,在今年七月IMO理事會批准其職權範圍後,將成立一個通訊小組,開始進行這項新工作。
IMO法律委員會明年還將進行另三項工作,包括:一、為船舶安全、保護海洋環境與海員福祉制定船舶登記指南或最佳做法;二、國際海事組織關於替代燃料責任與賠償制度適用性;三、因應海上安全威脅措施。
該準則關鍵方面涉及正當程序、防止任意拘留、脅迫或恐嚇,及確保在任何法律訴訟期間工資、醫療與遣返權利不受損害。
該準則主要在加強各國間協調,包括港口國、船旗國、沿海國、海員所屬國、船東及海員等。文本由歐盟與國際勞工組織(ILO)聯合三方工作小組於去(二○二四)年十二月制定並首次通過,該工作小組由政府、船東與海員代表組成。
國際海事組織祕書長多明格斯(Arsenio Dominguez)強調,船員遭受不公正對待的事件不斷增多,對航運可持續性形成很大挑戰,這些案件不僅損害船員士氣,還打擊年輕人才從事海上事業。他表示,該準則將對解決船員面臨挑戰發揮重要價值,並確保船員獲得公平對待。
IMO法律委員會呼籲採取行動因應船員遺棄案件增多,呼籲成員國報告在其港口發生或涉及懸掛其國旗船隻等案件,並提高這些報告準確性,呼籲各州更新處理案件國家聯絡點,執行現有處理船員遺棄案件指南,並提高船員對財務安全保護的認識。
除採取行動保障船員權利,委員會還批准進行監管範圍界定活動提議,以審查國際海事組織公約與成員國可用其他工具,目的是採取行動防止非法作業。國際海事組織透露,在今年七月IMO理事會批准其職權範圍後,將成立一個通訊小組,開始進行這項新工作。
IMO法律委員會明年還將進行另三項工作,包括:一、為船舶安全、保護海洋環境與海員福祉制定船舶登記指南或最佳做法;二、國際海事組織關於替代燃料責任與賠償制度適用性;三、因應海上安全威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