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逾期未办继承土地已公告 速登记
【记者方一成、林明佑 彰化报导】 2025/04/07

彰化县一一四年度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之不动产自即日起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公告三个月,计有四五九三笔土地、一四四栋建物,如公告期满仍未办理继承登记者,将依据土地法第七十三条之一规定,予以列册管理,列册管理满十五年仍未申办继承者,将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标售所得价款倘逾十年仍无继承人申请提领者,则归属国库所有,在此特别呼吁民众别让自己的权益睡著了。

有关「一一四年度未办继承登记列册管理公告」资料依规定揭示於彰化县各地政事务所布告栏、土地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及土地登记簿所载被继承人住所及其死亡时户籍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村(里)办公处。

彰化县地政处昨(六)日表示,除了日据时期家产继承外,民法规定继承人之继承权并无性别差异,均有继承财产之权利。

若於公告期限内因继承人人数众多,难以整合协议分配遗产或会同办理登记,则可依据土地登记规则及民法继承编相关规定,先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继承人申请登记为公同共有,俟达成协议後再办理後续登记,以保障产权并避免逾期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