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族新规上路!中市府提醒∶露营场应妥善收集污水、设置处理设施

近年来露营活动在台湾蓬勃发展,根据交通部观光署资料,全台目前约有1,780处露营场,然而部分露营场缺乏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污水直接排放,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环境部於113年1月16日修正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为」,规定水污染管制区内的露营场必须收集并处理污水,处理後的排放水质需符合放流水标准,该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台中市政府环保局提醒业者,落实妥善处理生活杂排水,违反规定者可开罚3万至300万元。
(如图)环保局查核辅导。
环保局表示,新规管制对象为露营场冲洗式厕所排水及生活杂排水,各露营场得依服务量能及场域特性,规划适合的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後排放水质应符合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放流水标准,如违反前述规定未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另放流水水质超过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放流水质标准则处3千元至30万元罚锾。
另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环境部於今年1月修正相关规定,针对无痕露营(营位设施属可拆卸式帐棚)的场地,洗手台污水得以非结构性管理措施(如设置截留过滤设备,且无明显造成环境卫生孳生蚊虫疑虑),但浴厕污水仍应收集并设置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如图)环保局查核辅导。
环保局表示,新规管制对象为露营场冲洗式厕所排水及生活杂排水,各露营场得依服务量能及场域特性,规划适合的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後排放水质应符合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放流水标准,如违反前述规定未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另放流水水质超过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放流水质标准则处3千元至30万元罚锾。
另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环境部於今年1月修正相关规定,针对无痕露营(营位设施属可拆卸式帐棚)的场地,洗手台污水得以非结构性管理措施(如设置截留过滤设备,且无明显造成环境卫生孳生蚊虫疑虑),但浴厕污水仍应收集并设置建筑物污水处理设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