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 代檢廠暫停車檢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今年清明節假期自四月三至六日(共四天),高雄市區監理所(含旗山站)轄管三十二家汽車代檢廠將暫停受理車輛定期檢驗服務,四月七日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檢(出廠年份逾十年之營業大客車及高壓罐槽車,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車輛檢驗期限最後一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定檢時請備妥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三十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檢(出廠年份逾十年之營業大客車及高壓罐槽車,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車輛檢驗期限最後一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定檢時請備妥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三十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