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公寓大厦成立管委会 今起开放线上申请

台中市住宅发展工程处鼓励既有老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自114年3月24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受理114年度「台中市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补助」,将依户数规模补助社区1万元至6万元不等之奖励金,符合「台中市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补助办法」,且未请领过该项补助的公寓大厦。欢迎社区线上提出申请。(见图)
住宅处表示,补助对象为「台中市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补助办法」施行 (100年4月27日)後向各区公所完成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成立报备(首次报备),使用执照申请日期在93年1月2日前,符合这项补助申请资格的公寓大厦因屋龄已逾20年以上,领取补助可用於公共环境消毒、更新消防设备等共用设施;後续亦可申请「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原有住宅无障碍设施改善补助」等各项补助,有效提升居住品质。另若在公寓大厦管理上遭遇困难,亦可向住宅处提出申请专业谘询或专业团队协助辅导开会,欢迎符合资格的社区踊跃申请。
住宅处指出,今年因应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扩大纳入6至7层楼办理,将针对老公寓大厦加强宣导成立管理组织并提供辅导资源,补助采线上申办,透过简单3步骤,一、线上注册。二、上传文件。三、审核拨款办理。不仅可节省申办时间与成本,还可及时查询案件进度,欢迎有兴趣社区到乐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网上申请。
住宅处表示,补助对象为「台中市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补助办法」施行 (100年4月27日)後向各区公所完成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成立报备(首次报备),使用执照申请日期在93年1月2日前,符合这项补助申请资格的公寓大厦因屋龄已逾20年以上,领取补助可用於公共环境消毒、更新消防设备等共用设施;後续亦可申请「共用部分及约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费用补助」、「原有住宅无障碍设施改善补助」等各项补助,有效提升居住品质。另若在公寓大厦管理上遭遇困难,亦可向住宅处提出申请专业谘询或专业团队协助辅导开会,欢迎符合资格的社区踊跃申请。
住宅处指出,今年因应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扩大纳入6至7层楼办理,将针对老公寓大厦加强宣导成立管理组织并提供辅导资源,补助采线上申办,透过简单3步骤,一、线上注册。二、上传文件。三、审核拨款办理。不仅可节省申办时间与成本,还可及时查询案件进度,欢迎有兴趣社区到乐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