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振兴券商家兑付期限至三月底

花莲县政府自一一三年十月推出花莲振兴券,作为地方经济复苏的重要政策,透过政府补助、消费者参与及店家优惠促购等方式,带动在地消费。回顾过去数月,振兴券的发放不仅提升了民众消费意愿,也让许多店家得以在震後经济复苏阶段,获得稳定的营收支持。许多夜市、市场摊商、特色小店与旅游相关业者反映,这次的振兴政策为震後花莲的经济给了很大助力,也让地方商业场域,像是市场、夜市、商圈等受到更多关注。
随著政策推行进入尾声,县长徐榛蔚特别提醒所有参与活动的店家,振兴券的核销兑付作业将於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呼吁商家务必主动确认手中尚未核销的振兴券,并尽快办理兑付,避免因逾期而丧失权益。符合兑领资格的店家可携带振兴券至指定金融机构进行核销兑领,并依核销流程办理款项入帐作业。
「花莲振兴券兑领办法」
一、兑领时间∶一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二、兑领资格∶设籍花莲县具统一编号之营利事业店家(每一营业人每周限兑领一次) 。
三、兑领地点∶花莲县政府公告配合之金融机构。
(一) 乡镇市农会信用部(本会及各分部) 。
(二) 有限责任花莲第一信用、第二信用合作社。
四、应备文件∶
(一) 已盖妥营利事业印章或统一发票章的振兴券。
(二) 营业人大小章或统一发票章及负责人私章。
(三) 收款帐户存摺影本。
(四) 税籍或工商登记公示资料表。
花莲县政府观光处长余明__呼吁,店家若希望加速兑领流程,请提前至核销系统进行登录,确保资料完整无误,以便快速完成验证与兑付流程。此外,建议店家在兑领前先将振兴券妥善分类整理,分别将二百元与五百元券区分开来,并确保票面正反一致,每一百张绑成一捆,如此可提高清点效率,减少兑领时的等待时间。而为确保兑付顺利,店家应详阅花莲振兴券兑付须知,确认相关规定与流程,避免因资料错误或整理不当影响兑领进度。
随著政策推行进入尾声,县长徐榛蔚特别提醒所有参与活动的店家,振兴券的核销兑付作业将於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呼吁商家务必主动确认手中尚未核销的振兴券,并尽快办理兑付,避免因逾期而丧失权益。符合兑领资格的店家可携带振兴券至指定金融机构进行核销兑领,并依核销流程办理款项入帐作业。
「花莲振兴券兑领办法」
一、兑领时间∶一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二、兑领资格∶设籍花莲县具统一编号之营利事业店家(每一营业人每周限兑领一次) 。
三、兑领地点∶花莲县政府公告配合之金融机构。
(一) 乡镇市农会信用部(本会及各分部) 。
(二) 有限责任花莲第一信用、第二信用合作社。
四、应备文件∶
(一) 已盖妥营利事业印章或统一发票章的振兴券。
(二) 营业人大小章或统一发票章及负责人私章。
(三) 收款帐户存摺影本。
(四) 税籍或工商登记公示资料表。
花莲县政府观光处长余明__呼吁,店家若希望加速兑领流程,请提前至核销系统进行登录,确保资料完整无误,以便快速完成验证与兑付流程。此外,建议店家在兑领前先将振兴券妥善分类整理,分别将二百元与五百元券区分开来,并确保票面正反一致,每一百张绑成一捆,如此可提高清点效率,减少兑领时的等待时间。而为确保兑付顺利,店家应详阅花莲振兴券兑付须知,确认相关规定与流程,避免因资料错误或整理不当影响兑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