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预算案、财划法修法覆议案 立院12日投票表决
【中央社台北七日电】 2025/03/08

立法院今天经过表决,决定十一日起处理行政院所提总预算案、财划法修法覆议案。国民党团书记长王鸿薇表示,两案都会邀行政院长卓荣泰报告备询,十一日进行总预算覆议案报告质询、十二日进行财划法覆议案,并在十二日质询完毕後,进行两案覆议案的投票。

行政院认定立法院第十一届第二会期第十四次会议三读通过修正「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其中第八条、第十六条之一、第卅条,以及立法院第十一届第二会期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中华民国一一四年中央政府总预算有窒碍难行之处,二月廿七日透过行政院会通过覆议提案,呈经总统同意後,移请立法院覆议。

立法院会今天表决处理财划法、中央政府总预算覆议案投票日期,由於国民党团、民众党团具人数优势,最终通过蓝、白提议的院会议程,总预算及财划法覆议案将从十一日起处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王鸿薇在立法院受访表示,这是立法院首次在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的十五天内,必须处理两个覆议案,更何况行政院送来立法院的时间是二月廿七日,隔日则是二二八连假,立法院可以处理的时间,几乎有一半都没有了。

王鸿薇指出,目前规划下周处理覆议案,两案都会邀请行政院长卓荣泰报告备询,十一日进行总预算覆议案报告质询、十二日进行财划法覆议案,并在十二日质询完毕後,进行两案覆议案的投票,一次发两张票。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对於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於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於七日内自行集会,并於开议十五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