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申诉反更焦虑 妇团吁谘询窗口整合资源
【中央社台北六日电】 2025/03/07

性平三法修正案上路将满一年,现代妇女基金会与励馨基金会今天说,实务发现职场性骚扰缺乏功能整合的单一窗口服务,受害人倍感焦虑,法条用语也不符现况,三月底提修法建议。

现代妇女基金会、励馨基金会举办「性别平等工作法修法周年总体检」记者会。

励馨基金会副执行长王淑芬指出,「性骚扰防治法」明定各地主管机关应协助提供「被害人保护扶助事项」,因此各县市政府社会局(处)成立主责窗口,由专人提供被害人谘询,并整合相关资源,提供或转介後续司法、社工服务、谘商等资源。

王淑芬说,职场性骚扰适用的「性别平等工作法」,仅提到地方主管机关应规划整合相关资源,励馨基金会从一一三年接获一○六三通谘询电话中发现,被害人只能自己逐一向各个窗口洽询各项服务,并没有提供整合服务,使得当事人重复陈述而加重心理创伤。

王淑芬也说,甚至部分窗口称今年因计画尚未确认,补助与资源要到四月才能明确;就种种实况来说,许多被害人、雇主不知道有哪些权益,更别说要提出申请。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秘书吴姿莹举例,劳动部一一三年一到六月性别平等工作申诉成立的案件中,知悉性骚扰却未采取立即有效纠正补救措施的案件就占了六成,显示企业不知道如何处理,部分简化为「双方误会」,因而劝退被害人不要申诉,试图私了,若如此处理,雇主已违法,可能被裁罚。

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说,她根据劳动部一一二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的资料,推算职场性骚扰人数,再对比根据劳动部公布去年局部月份的通报职场性骚件数後,也换算成一年实际通报件数,两相比对发现落差百倍,验证很多个案没有通报,没得到救济管道的协助。

王如玄也说,性别平等工作法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性骚扰系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为之者,就性骚扰事件之调查、调解及处罚等事项,适用性骚扰防治法」,其中的不特定人、公共场所用语不符现况,衍生脱逸法律规范。

现代妇女基金会督导黄传馨表示,可能导致被害人被丢皮球,延长进入法律处理时程。

吴姿莹表示,三月底将提修法建议予劳动部、卫福部,若政府不修法,四、五月将自行提案修法。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 好说,劳动部「工作场所性骚扰调查专业人才资料库」名单多达一六○八笔,但事业单位难以筛选合适调查委员,且培训仅安排二到三天课程及一份调查报告撰写练习,与「性平教育法」需完成专业人员的调查知能培训初阶、进阶、高阶课程始能进入才库名单,大相迳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