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预告修正「事业废弃物输入输出管理办法」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5/03/04

环境部预告「事业废弃物输入输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一修正草案,明定应以纸本作业之条款,以排除电子签章法电子文件及电子签章之适用。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表示,本次预告修正重点系配合一一三年五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电子签章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如文书依法令规定应以书面申请者,得依法律排除电子签章之适用。考量本管理办法涉外文件多属国外主管机关出具之公文书,实务仰赖纸本进行公(认)、验证并据以查核其真实性,尚难以其他验证方式替代,且我国与日本间之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双边协定,亦明文要求应以纸本方式办理,故於实务仍有维持纸本运作需求。本次修法将使前述排除规定获得法律授权,明确业者遵循,且不影响已核发或申请中之事业废弃物输出入许可案件。

有关本次预告相关资料请参阅本新闻附加档案,或至行政院公报资讯网下载参阅。对於草案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欢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六十日内提供意见或修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