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为房屋税2.0纳税义务人 北市财政局提醒7.4万户快设籍
▲房屋税2.0新制上路,提醒7.4万户快设籍享优惠。(图∶北市税捐处提供)
房屋税条例及台北市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规定房屋税差别税率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即将开徵,纳税义务人为今年2月28日的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台北市财政局税捐处15日表示,目前台北市还有7.4万户房屋应可适用自住用税率但尚未设立户籍,负担税额可能大幅增加,提醒民众於3月24日前办竣户籍登记才能享受优惠税率。
北市财政局局长胡晓岚指出,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自1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即指示税捐处制作宣导影片、懒人包图卡及电子传单等宣导素材,以各种管道积极向民众说明。另针对符合单一自住房屋1.4万户及一般自住住家用房屋6万户,皆已於113年9月、12月寄发辅导通知。胡局长特别强调,「自住住家用房屋」认定要件增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规定,很多民众可能还没有注意到「办竣户籍登记」的重要性,少做这件事,税额可能就会大幅增加。
北市税捐处处长倪永祖表示,为减轻全国仅持有单一房屋且供自住使用民众的房屋税负担,符合以下条件可享房屋税单一自住优惠税率1%∶本人、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合计在全国仅持有1户房屋、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税捐处估算台北市符合单一自住的房屋达23.5万户,其中有1.4万户未设立户籍。民众於3月24日前设立户籍,税率将由3.2%降至1%。
倪永祖进一步指出,自住房屋改成全国3户,但需要设户籍,才能享有优惠税率1.2%。目前台北市估计约有6万户房屋於113年适用自住用税率,若3月24日前仍未设立户籍,税率将由1.2%提高至3.2%以上,税额会增加1.67倍。此外,民众於全国自住用房屋超过3户以上,建议提早规划,可重新选择3户,将户籍设立在节税效果大的房屋,以节省民众荷包。
为鼓励多屋族将住家用房屋释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且申报所得达租金标准的房屋,可适用低税率1.5%至2.4%,税负不增反减,但仍应先行办理申报。经统计近3年有向国税局申报租赁之房屋,惟未至税捐处申报约有1.7万户,税捐处113年底已寄发辅导通知。符合要件未先办理申报者,财政部资讯系统将会依全国总归户,自动转为税率3.2%至4.8%,税率相差1倍以上。
因此,若有出租供住家使用,请记得如期申报并检附租赁契约书影本,程序才算完备。倪处长最後补充,地下租赁(未申报租赁所得)、空屋,将被课以3.2%至4.8%的差别税率,鼓励包租公诚实申报,如符合公益出租人资格更可享优惠税率1.2%。
北市财政局局长胡晓岚指出,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自1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即指示税捐处制作宣导影片、懒人包图卡及电子传单等宣导素材,以各种管道积极向民众说明。另针对符合单一自住房屋1.4万户及一般自住住家用房屋6万户,皆已於113年9月、12月寄发辅导通知。胡局长特别强调,「自住住家用房屋」认定要件增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规定,很多民众可能还没有注意到「办竣户籍登记」的重要性,少做这件事,税额可能就会大幅增加。
北市税捐处处长倪永祖表示,为减轻全国仅持有单一房屋且供自住使用民众的房屋税负担,符合以下条件可享房屋税单一自住优惠税率1%∶本人、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合计在全国仅持有1户房屋、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税捐处估算台北市符合单一自住的房屋达23.5万户,其中有1.4万户未设立户籍。民众於3月24日前设立户籍,税率将由3.2%降至1%。
倪永祖进一步指出,自住房屋改成全国3户,但需要设户籍,才能享有优惠税率1.2%。目前台北市估计约有6万户房屋於113年适用自住用税率,若3月24日前仍未设立户籍,税率将由1.2%提高至3.2%以上,税额会增加1.67倍。此外,民众於全国自住用房屋超过3户以上,建议提早规划,可重新选择3户,将户籍设立在节税效果大的房屋,以节省民众荷包。
为鼓励多屋族将住家用房屋释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且申报所得达租金标准的房屋,可适用低税率1.5%至2.4%,税负不增反减,但仍应先行办理申报。经统计近3年有向国税局申报租赁之房屋,惟未至税捐处申报约有1.7万户,税捐处113年底已寄发辅导通知。符合要件未先办理申报者,财政部资讯系统将会依全国总归户,自动转为税率3.2%至4.8%,税率相差1倍以上。
因此,若有出租供住家使用,请记得如期申报并检附租赁契约书影本,程序才算完备。倪处长最後补充,地下租赁(未申报租赁所得)、空屋,将被课以3.2%至4.8%的差别税率,鼓励包租公诚实申报,如符合公益出租人资格更可享优惠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