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幫勞工加保 總計裁罰7716件
▲白麗真表示,勞工加保情形,政府都會進行查核。(記者李叔霖攝)
農曆新年快到了,為因應節慶需求,許多商家透過打工平台或人力銀行招募短期、臨時工作人員,以致產生許多兼職、打工等機會。勞動部提醒,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根據統計資料,2024年雇主未幫勞工加保,包含正式員工與臨時人員,總計裁罰7716件。
勞工保險局局長白麗真昨(十)日表示,勞工加保情形都會進行查核,去年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加保,勞保部分裁罰1542件,就保部分裁罰2853件,災保部分裁罰3321件,總計裁罰7716件。
勞保局舉例指出,許多商家因應春節採買人潮,會增聘許多臨時工,如果僱用臨時工只工作一天短短數小時,是否必須為勞工投保呢?勞動部強調,勞工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有從事勞務獲得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加保,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若為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亦可分攤雇主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許多商家在春節前會延長營業時間至深夜,勞工如於夜間到職,投保單位於勞工到職當日除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加保外,也可以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倘若投保單位未及於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加保表,則可於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之出勤紀錄,於次一上班日寄(送)加保表,申報勞工自到職當日加保。
勞動部呼籲雇主,切勿因為勞工為工讀生、兼職及臨時人員,就誤以為可以不必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將有相關罰則予以裁罰,另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裁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違法事項,又勞工因此所受損失也將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
勞工保險局局長白麗真昨(十)日表示,勞工加保情形都會進行查核,去年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加保,勞保部分裁罰1542件,就保部分裁罰2853件,災保部分裁罰3321件,總計裁罰7716件。
勞保局舉例指出,許多商家因應春節採買人潮,會增聘許多臨時工,如果僱用臨時工只工作一天短短數小時,是否必須為勞工投保呢?勞動部強調,勞工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有從事勞務獲得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加保,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若為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亦可分攤雇主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許多商家在春節前會延長營業時間至深夜,勞工如於夜間到職,投保單位於勞工到職當日除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加保外,也可以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倘若投保單位未及於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加保表,則可於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之出勤紀錄,於次一上班日寄(送)加保表,申報勞工自到職當日加保。
勞動部呼籲雇主,切勿因為勞工為工讀生、兼職及臨時人員,就誤以為可以不必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將有相關罰則予以裁罰,另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裁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違法事項,又勞工因此所受損失也將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