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第一学期失业劳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即起申请
▲新北第一学期失业劳工子女生活扶助金即日起申请。(图∶新北劳工局提供)
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可向劳动部申请「113-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凡家中有子女就读国内私立大专院校,获审核通过者,可再向新北劳工局申请生活扶助金,最高补助新台币一万一千八百元,合并劳动部补助最高可达三万五千八百元,申请收件自即日起至二月七日止。
劳工局提醒,失业劳工仅需填写申请书、领据,检附劳动部审核结果通知单影本、113-1学期有印明细学费收据、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请。另外因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方案」与教育部「行政院减免学杂费」仅能择一请领;如有缴回(退还)教育部补助者,除了须检附原缴纳学费收据影本,应一并检附该缴回(退还)1.75万元补助金补缴收据影本。
为避免劳工失业造成子女就学中断困扰,劳工局在每年九月中旬,优先辅导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失业劳工,先向劳动部申请就学费用补助,经该部勾稽比对後,一般会在同年十二月寄发审核结果通知单,劳工局再加码让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领取更多子女就学补助,分担劳工压力。相关简章申请书可至新北市政府西侧服务台、七楼劳工局、各区公所及八个公立就业服务站免费索取,或连结「新北劳动云」下载申请表;或电洽2960-3456转劳工局组织科(分机6312)洽询。
劳工局提醒,失业劳工仅需填写申请书、领据,检附劳动部审核结果通知单影本、113-1学期有印明细学费收据、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请。另外因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方案」与教育部「行政院减免学杂费」仅能择一请领;如有缴回(退还)教育部补助者,除了须检附原缴纳学费收据影本,应一并检附该缴回(退还)1.75万元补助金补缴收据影本。
为避免劳工失业造成子女就学中断困扰,劳工局在每年九月中旬,优先辅导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失业劳工,先向劳动部申请就学费用补助,经该部勾稽比对後,一般会在同年十二月寄发审核结果通知单,劳工局再加码让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领取更多子女就学补助,分担劳工压力。相关简章申请书可至新北市政府西侧服务台、七楼劳工局、各区公所及八个公立就业服务站免费索取,或连结「新北劳动云」下载申请表;或电洽2960-3456转劳工局组织科(分机6312)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