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船代會理監事會議 期推動4目標
▲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左四)、監事會召集人賴柏涵(左五)、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主任張家豪(右四)、臺中港務分公司港務長魏福添(左三)、關務署台中關關務長陳木生(左二)、高雄市船代會理事長顏銘傳(右三)、基隆市船代會理事長鄭梓建(右二)、臺中市船代會理事長陳益民(右一)、全國船代會祕書長包嘉源(左一)。(圖:全國船代會提供)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國船代會)本(一)月八日下午於臺中市新天地餐廳舉行「第十二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由理事長黃啟洋主持,他表示,面對新的一年,全國船代會期盼四項工作能持續推行:落實引水費率修正案、ESG環境保護、港口業務應更加管理科學化、數據化及航港局所主持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能將船代業納入等。
黃理事長指出,這四項工作包括:
一、落實引水費率修正案,按費率表收費,依公式表計算費率。同時儘快對《引水法》修訂及引水業務管理作出最後決議。
二、ESG環境保護已成為全球重要議題,港口綠色能源補給刻不容緩。航運業對四接東移工程有疑慮,但不能因噎廢食,LNG加注站須儘快規劃。綠色能源使用、岸電設施及供電成本須合乎國際水平,這將是國際碼頭必備競爭項目。
三、港口業務應更加管理科學化、數據化,減少人工作業減少錯誤提升效率。
四、期盼交通部航港局所主持的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能將船代業納入,希望結合科技發展,船代業務範圍擴增,及科學化管理,能為船代業提升業務,再創另一波高峰。
黃理事長指出,回顧過去一年,全國船代會參與航港機關為推動重要業務所做一些討論,其間包括引水費率調漲、夜航費費率調整、《引水法》修訂及相關引水業務管理規範、進港船舶P&I審查作業精進與調整、登輪管理所面對問題及四接工程計畫嚴重影響基隆港正常作業建言等項目。
全國船代會在秉持透明公開、理性討論原則下,積極提供專業意見,配合有關當局執行最後決議。即便是受一點委屈、多一點工作,在維護航運安全順暢下,幾乎全體船代業者都樂意遵守規定配合政令,在共同和諧基礎下往前繼續邁進,絕不停滯。
此次通過全國船代會一一四年度的工作計畫及預算,會議中理監事熱烈發言,針對會務報告所提事項進行意見交流。臨時動議時,高雄市船代公會針對高雄港務分公司元月八日召開「港埠業務費用計收協調會」,提案要求高雄港務分公司取消其自一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實施對逾期未繳港埠業務費用之客戶按逾期天數加計千分之一的遲付費用。
此次會議由臺中市船務代理公會提供場地及行政支援,會後宴請全體理監事,並致贈送伴手禮,會中由祕書長包嘉源就過去三個月以來會務發展及理監事關心重要議題提出報告。
黃理事長指出,這四項工作包括:
一、落實引水費率修正案,按費率表收費,依公式表計算費率。同時儘快對《引水法》修訂及引水業務管理作出最後決議。
二、ESG環境保護已成為全球重要議題,港口綠色能源補給刻不容緩。航運業對四接東移工程有疑慮,但不能因噎廢食,LNG加注站須儘快規劃。綠色能源使用、岸電設施及供電成本須合乎國際水平,這將是國際碼頭必備競爭項目。
三、港口業務應更加管理科學化、數據化,減少人工作業減少錯誤提升效率。
四、期盼交通部航港局所主持的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能將船代業納入,希望結合科技發展,船代業務範圍擴增,及科學化管理,能為船代業提升業務,再創另一波高峰。
黃理事長指出,回顧過去一年,全國船代會參與航港機關為推動重要業務所做一些討論,其間包括引水費率調漲、夜航費費率調整、《引水法》修訂及相關引水業務管理規範、進港船舶P&I審查作業精進與調整、登輪管理所面對問題及四接工程計畫嚴重影響基隆港正常作業建言等項目。
全國船代會在秉持透明公開、理性討論原則下,積極提供專業意見,配合有關當局執行最後決議。即便是受一點委屈、多一點工作,在維護航運安全順暢下,幾乎全體船代業者都樂意遵守規定配合政令,在共同和諧基礎下往前繼續邁進,絕不停滯。
此次通過全國船代會一一四年度的工作計畫及預算,會議中理監事熱烈發言,針對會務報告所提事項進行意見交流。臨時動議時,高雄市船代公會針對高雄港務分公司元月八日召開「港埠業務費用計收協調會」,提案要求高雄港務分公司取消其自一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實施對逾期未繳港埠業務費用之客戶按逾期天數加計千分之一的遲付費用。
此次會議由臺中市船務代理公會提供場地及行政支援,會後宴請全體理監事,並致贈送伴手禮,會中由祕書長包嘉源就過去三個月以來會務發展及理監事關心重要議題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