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积极查察国人持有中国大陆身分证 以维护国家安全
日前网传「中国统战纪录片」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补助及取得贷款等手段,引诱国人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引起社会瞩目,法务部调查局获悉後极为重视,认此举不单纯是违反法令,更涉及国家认同等国安问题,为避免国安破口,立即召开会议了解相关情形并采对应作为,务求防微杜渐,展现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确保国人权益之严正立场,以反制中共对台统战渗透作为。
调查局表示,目前已查知确有部分国人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调查局将依法函送主管机关内政部依职权查处,同时呼吁国人切莫落入统战陷阱,应提高警觉,务须认清中共透过「赴中旅游、落地招待」、「取得台胞证、居住证以便利在中生活、经商」等手段,逐步拉拢国人,混淆国人的主权认同意识。
国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户籍、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规定,将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在台湾之户籍,并因此丧失其在台湾选举、罢免等公民权以及其他已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始得享有之相关权利,包含健保、长照资格等均将受影响,而且原本的责任及义务并不会因此丧失或免除,国人在台所得将成为中国课徵目标,中国将随时对其采取法律诉追,影响极为重大。调查局强调不但要全力捍卫国家安全,确保台湾自由民主净土不被敌对势力侵犯,更要维护民众最大的权益。
调查局表示,目前已查知确有部分国人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调查局将依法函送主管机关内政部依职权查处,同时呼吁国人切莫落入统战陷阱,应提高警觉,务须认清中共透过「赴中旅游、落地招待」、「取得台胞证、居住证以便利在中生活、经商」等手段,逐步拉拢国人,混淆国人的主权认同意识。
国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户籍、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规定,将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在台湾之户籍,并因此丧失其在台湾选举、罢免等公民权以及其他已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始得享有之相关权利,包含健保、长照资格等均将受影响,而且原本的责任及义务并不会因此丧失或免除,国人在台所得将成为中国课徵目标,中国将随时对其采取法律诉追,影响极为重大。调查局强调不但要全力捍卫国家安全,确保台湾自由民主净土不被敌对势力侵犯,更要维护民众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