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 東岸停車場3/18再開庭
▲基隆東岸停車場原營運業者大日公司,不服市府未續約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經過召開三次準備庭後,訂三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再次開庭。(記者林玉棋翻攝)
基隆市政府在東岸商場的訴訟戰已取得「五連勝」,但東岸停車場營運業者大日公司,不服市府未續約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基隆地院法官在招開第三次準備程序庭時,市府委任律師表示,東岸停車場已由微風廣場公司取得經營,就算大日勝訴,也需經過正式招商程序方可確認訂約對象,不能直接締約。但大日公司則說,即便市府與微風簽訂ROT契約,公司亦可向市府請求損害賠償。
基隆市政府逾二○一五年間依促參法辦理東岸停車場招商由大日公司得標,並有優先訂約3+2年資格。而大日進駐停車場後,又與主富公司(NET)簽約,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NET)經營地上商場,合作期間,還擴建一樓及新建二到四樓商場空間。二○二○年底期滿,再續約三年。
但在二○二三年底期滿前夕,基隆市政府以大日不符合優先續約為要件,決定重新招商,最終由微風集團得標,一一四年一月卅一日辦理點移交引發爭議,更成了罷免謝國樑市長案的導火線,大日同時也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
基隆地方法院於日前召開第三次準備程序庭釐清爭點事證,其中包含促參法於二○一六年修改的續約相關規定,是否適用於雙方於二○一五年所簽訂契約和東岸商場二至四樓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問題由雙方律師進行攻防後,法官諭令今(一一四)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再次開庭,並諭令雙方如有新事實、新證據,應於下次庭期前一週內提出。
基隆市政府逾二○一五年間依促參法辦理東岸停車場招商由大日公司得標,並有優先訂約3+2年資格。而大日進駐停車場後,又與主富公司(NET)簽約,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NET)經營地上商場,合作期間,還擴建一樓及新建二到四樓商場空間。二○二○年底期滿,再續約三年。
但在二○二三年底期滿前夕,基隆市政府以大日不符合優先續約為要件,決定重新招商,最終由微風集團得標,一一四年一月卅一日辦理點移交引發爭議,更成了罷免謝國樑市長案的導火線,大日同時也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
基隆地方法院於日前召開第三次準備程序庭釐清爭點事證,其中包含促參法於二○一六年修改的續約相關規定,是否適用於雙方於二○一五年所簽訂契約和東岸商場二至四樓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問題由雙方律師進行攻防後,法官諭令今(一一四)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再次開庭,並諭令雙方如有新事實、新證據,應於下次庭期前一週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