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逾期未繳 小心荷包大失血
【記者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5/01/04

新的年度到來,許多民眾開始著手規劃農曆過年假期,然而,別忘了檢視是否還有未處理的帳單,其中一項容易被忽略的便是「汽車燃料使用費」(簡稱汽燃費),若逾期未繳,不僅會被罰款,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強制執行!

高市所今(三)日說明,汽燃費是政府針對使用燃料的車輛所徵收的費用,作為公路養護及建設之用;自用汽車及機車採每年徵收一次,於每年七月開徵,然而,每年總有部分車主因為各種原因忘記繳納,導致逾期。而一一三年度汽燃費逾期未繳的後果可不容小覷,在一一四年度起依據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鍰,這意味著,不僅要補繳原本的費用,還要額外支付罰款,無疑是雪上加霜。

更嚴重的是,若一一三年度汽燃費經催繳車主仍未繳納,公路主管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屆時,不僅會影響個人信用,甚至可能面臨法院強制扣薪、查封財產等處置,對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年關將近,高市所呼籲各位車主務必再次確認是否已繳納汽燃費,以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別讓小小的帳單,影響了美好的農曆過年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