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再延6年 立院三讀
【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 2025/01/01

國土計畫法原預定二○二五年四月卅日上路,不過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要求展延。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從原定四年改為十年。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二○二五年四月卅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

內政部卅日表示,全國已有十九縣市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八縣市完成審議,只剩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三縣市尚未提報。國土計畫法是否要再次展延,朝野立委共提出逾卅個修法版本,擬再延長二到四年不等。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至二○三一年。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應多溝通、待配套完備後再上路;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說,請政府利用延長的時間趕快補破網。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二○二五年四月卅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至於是否要再展延,朝野立委共提出逾卅個修法版本,再延長二到四年不等。

立法院會今天審議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國土計畫法展延期限,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都提出再修正動議,要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版再修正動議則是延長二年,由四年改為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