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配合动态地磅运作宣导期 延至年底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1/01

为维护高速公路路面品质、桥梁结构安全及行车安全,降低货柜车超载情形,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表示,自一一三年十月一日起,货柜车行经设有动态地磅系统之地磅站时,如车号未显示於地磅站前门架上方之资讯可变标__(CMS),应进地磅站过磅;如CMS有显示自身车号,方得免进地磅站过磅。未依前述规定进站过磅者视为逃磅,可处新台币九万元罚锾。

高公局指出,前述过磅规定宣导教育期考量「港区进口超重柜筛选警示系统」运作及转归责违规超载罚单等配套措施尚需时间滚动检讨或厘清,因此将宣导教育期延长至今(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