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一审判12年6月 即起停职
▲国民党宜兰县长林姿妙一审判决,坚称无罪指称台湾司法被政治绑架。(记者董秀云摄)
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及财产来源不明罪,特殊洗钱罪等弊案,於昨(三十一)日下午经宜兰地院一审宣判,依贪污治罪图利罪判七年,褫夺公权六年;贪污治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年六月,褫夺公权二年,特殊洗钱罪判三年六月,没收不法所得三二五○万元。应执行判刑十二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
林姿妙被控以处理民间用地免徵土地徵值税,换取土地作为蓝营二○二○年总统、立委大选竞总使用,获有免拆等不正利益涉贪案,宜兰地院审理後,林姿妙亲自出庭听判。
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县长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并於一审被判有罪将停职。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坚称无罪,坦言非常痛心,没做坏事被硬拗,台湾司法被政治绑架,不问事实,不看证据,一通不实电话就起诉她,人事地物都不对,感到很委屈。重申简单做人、认真做事,接下来也会提出上诉,还给清白。林姿妙聆听判决,满脸愁容,心里很痛,口口声声说,没做坏事她无罪。上诉请还给清白,讨回公道。
林姿妙与县府官员等十五人涉犯「罗东镇公所违法核发农地农用证明」、「九八地号临时建物延长作总统立委大选总部使用」、「一五五八地号免徵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等四案,二○二二年八月廿三日遭检方依伪造文书、贪污、财产来源不明、图利及特殊洗钱等罪起诉。
在贪污及伪造文书部分,检方认为林姿妙以处理民间地主罗东一五五八地号免徵新台币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换取地主陈正勋等人提供罗东九十八地号土地,当初於二○一八年林姿妙参选县长的竞选总部,作为二○二○年总统大选韩国瑜宜兰竞总使用,获有免拆等利益达新台币二四0万元。
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检方调查,林姿妙於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的帐户金流中,发现罗东及冬山农会帐户共有超过一○○笔资金异常进出,涉嫌利用十个人头帐户洗钱高达七八四四万元,其中多笔金流来源不明,以特殊洗钱方式谋取不法所得。
林姿妙坚称无罪指称是台湾司法被政治绑架,宜兰地方法院庭长黄永胜回应,此案本於独立审判,从头到尾历经长时间审结,请不要做无端揣测,并无政治力介入。
林姿妙被控以处理民间用地免徵土地徵值税,换取土地作为蓝营二○二○年总统、立委大选竞总使用,获有免拆等不正利益涉贪案,宜兰地院审理後,林姿妙亲自出庭听判。
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县长被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并於一审被判有罪将停职。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坚称无罪,坦言非常痛心,没做坏事被硬拗,台湾司法被政治绑架,不问事实,不看证据,一通不实电话就起诉她,人事地物都不对,感到很委屈。重申简单做人、认真做事,接下来也会提出上诉,还给清白。林姿妙聆听判决,满脸愁容,心里很痛,口口声声说,没做坏事她无罪。上诉请还给清白,讨回公道。
林姿妙与县府官员等十五人涉犯「罗东镇公所违法核发农地农用证明」、「九八地号临时建物延长作总统立委大选总部使用」、「一五五八地号免徵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等四案,二○二二年八月廿三日遭检方依伪造文书、贪污、财产来源不明、图利及特殊洗钱等罪起诉。
在贪污及伪造文书部分,检方认为林姿妙以处理民间地主罗东一五五八地号免徵新台币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换取地主陈正勋等人提供罗东九十八地号土地,当初於二○一八年林姿妙参选县长的竞选总部,作为二○二○年总统大选韩国瑜宜兰竞总使用,获有免拆等利益达新台币二四0万元。
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检方调查,林姿妙於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的帐户金流中,发现罗东及冬山农会帐户共有超过一○○笔资金异常进出,涉嫌利用十个人头帐户洗钱高达七八四四万元,其中多笔金流来源不明,以特殊洗钱方式谋取不法所得。
林姿妙坚称无罪指称是台湾司法被政治绑架,宜兰地方法院庭长黄永胜回应,此案本於独立审判,从头到尾历经长时间审结,请不要做无端揣测,并无政治力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