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岁免巴氏量表聘外籍看护?家总2理由反对修法
【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 2024/12/31

立法院将处理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修正草案,让八十岁长者免巴氏量表评估可聘外籍看护。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今天提出年龄歧视等二项理由表示反对,建议废巴氏量表、改长照单轨评估。

多名国民党立委日前提出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主张雇主聘雇外国人从事家庭看护工作,被看护者凡年龄满八十岁以上或七十到七十九岁的癌症二期,得免经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也就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

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今天发布新闻稿,提出二项反对理由。第一,以「年龄」做为免评标准恐是另类年龄歧视,暗示八十岁以上长者不具自主生活能力,有违「壮世代」倡议精神。

家总说明,近年来「壮世代」运动风起云涌,其重要主张就是反对年龄歧视,扬弃银发族就需要被照顾的旧思维。事实上,根据政府统计,八十岁以上失能率约四十一·七%,八十五岁以上失能率约四十七·七%,亦即半数以上是健康长辈。

根据家总长期服务经验,一旦通过「八十岁以上免评巴氏量表可聘外籍看护」将引发二种家庭关系冲突,一是子女不放心,硬要长辈聘请外籍看护陪伴,遭到想要自主生活的长辈抗拒;二是长辈看到别人有外籍看护,硬要子女聘请外籍看护,增加子女负担。

第二项反对理由,则是在未做好供需配套,贸然开放八十岁以上免评巴氏量表,将造成五十三万健康长者可进场抢工,冲击现有二十三万已聘雇外籍看护者权益。

家总指出,台湾在每年仅新增一万名外籍看护的情况下,开放八十岁长者免巴氏量表,将造成五十三万健康长者「进场抢工潮」,导致外籍看护「避重就轻」流动,严重冲击现有二十三万聘雇外籍看护照顾重瘫、卧床、多重障碍的长照家庭权益。外籍看护是稀缺资源,应优先配置给有需要者。

家总建议,直接废除巴氏量表,改以长照二·○单轨评估,让第四级失能以上可聘外籍看护,才是治标之本。

家总指出,巴氏量表确实是落伍评估方式,也造成医师困扰,但「杀鸡焉用牛刀」,若巴氏量表是乱源,该做的是废除巴氏量表,改以长照二·○单轨评估,并比照住宿式机构补助标准,以第四级失能作为聘雇外籍看护标准,减少民众舟车劳顿、避免医病冲突,更可让民众更早接触长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