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告
環境部長彭啟明偕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於昨(卅)日在環境部會議室召開「我國二○三○年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因應立法院於十二月二十日三讀修正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由於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及國內AI用電需求將大增、全球最新氣候科技的瓶頸與突破、國際政經新局勢對氣候議題的可能變化等綜合考量,彭部長宣布將我國二○三○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從原二○二二年發布的國家自定貢獻「較基準年(二○○五年)減量廿四±一%」,更新提升為「較基準年(二○○五年)減量廿八±二%」,並提出二○三○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三一九公斤CO2e/度(較現況下降約卅五%),以及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階段管制目標,環境部規劃一一四年二月七日下午二時於環境部後棟二樓多功能會議室,舉辦「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並同步直播,期能開啟以科學依據與社會之對話。
環境部強調,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所更新設定之國家二○三○年減碳新目標「較基準年減量廿八±二%」,經比對亞洲鄰近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二○○五年)計算下,我國二○三○年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四十一%;以換算各國峰值年減量計算,我國相較二○○七年排放峰值,二○三○年減量目標達減卅四%至減卅八%,接近韓國(減四十%),僅次於日本(減四十六%)。展望未來,政府將透過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接軌國際提出二○三二、二○三五年國家減碳新目標。
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將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
環境部強調,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所更新設定之國家二○三○年減碳新目標「較基準年減量廿八±二%」,經比對亞洲鄰近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二○○五年)計算下,我國二○三○年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四十一%;以換算各國峰值年減量計算,我國相較二○○七年排放峰值,二○三○年減量目標達減卅四%至減卅八%,接近韓國(減四十%),僅次於日本(減四十六%)。展望未來,政府將透過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接軌國際提出二○三二、二○三五年國家減碳新目標。
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將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