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 今一審宣判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4/12/31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宜蘭地方法院將於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半宣判。縣議員黃琤婷表示,她堅信司法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還給縣長清白。縣長林姿妙長期以來秉持「拚出宜蘭好生活」的初衷服務縣民,致力於推動宜蘭建設與發展。她對縣長的清廉操守充滿信心,並認為起訴內容中許多推測性指控無法成立。

黃琤婷表示,若司法程序能排除任何政治力量的介入,林姿妙縣長一定能獲得無罪判決,同時也呼籲社會以理性態度看待案件,讓司法機關能夠專注於查明真相,還縣長林姿妙清白,也還給宜蘭鄉親一個公正的交代。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於二○二二年經檢廉大動作揭發,宜蘭地院已於今年十月廿三日辯論終結,面對涉犯官司案,林姿妙強調一生清白,未做過違法情事,宜蘭檢方仍依涉貪收賄、洗錢罪分別求處二十年重刑、褫奪公權五年,以及二年六月併科罰金二○○萬元。

依據《地方制度法》,若林姿妙被一審判犯貪污治罪條例,或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只要其中之一被判刑,內政部可停止其縣長職務,交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如果法院在二審、三審改判林姿妙無罪,她可復職,判刑確定則是解職,不足二年則由中央派員代理。林姿妙若遭判刑有罪,停職。這是繼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任內判決停職案例的地方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