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 同步推動擴大盤查
環境部長彭啟明偕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於今(卅)日下午在環境部會議室召開「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因應立法院於十二月二十日三讀修正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由於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及國內AI用電需求將大增、全球最新氣候科技的瓶頸與突破、國際政經新局勢對氣候議題的可能變化等綜合考量,彭部長宣布將我國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從原2022年發布的國家自定貢獻「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4±1%」,更新提升為「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8±2%」,並提出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0.319公斤CO2e/度(較現況下降約35%),以及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階段管制目標,環境部並規劃於一一四年二月七日下午二時於環境部後棟二樓多功能會議室,舉辦「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並同步直播,期能開啟以科學依據與社會之對話。
環境部強調,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所更新設定之國家2030減碳新目標「較基準年減量28±2%」,經比對亞洲鄰近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2005年)計算下,我國2030年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以換算各國峰值年減量計算,我國相較2007年排放峰值之2030年減量目標達減34%至減38%,接近韓國(減40%),僅次於日本(減46%)。展望未來,政府將透過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接軌國際提出2032、2035年國家減碳新目標。
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將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依氣候法盤查登錄與查驗分級管理規定,僅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登錄作業,無須查驗,現階段也不納入碳費徵收對象。符合列管條件對象,自一一五年起,應於每年四月卅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環境部表示,擴大盤查對象是將用電量高之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連鎖便利商店業、超級市場業、電信業、旅館業、醫學中心、大專院校及具一定規模以上之運輸業(高鐵、臺鐵、捷運、客貨運)及中小型製造業等列入,預計新增盤查家數約五百家企業(門市約二萬店)。藉由擴大盤查,讓更多企業瞭解能源使用與碳排放情形之關聯,掌握高碳排來源,配合深度節能,提升減碳成效。
環境部強調,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所更新設定之國家2030減碳新目標「較基準年減量28±2%」,經比對亞洲鄰近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2005年)計算下,我國2030年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以換算各國峰值年減量計算,我國相較2007年排放峰值之2030年減量目標達減34%至減38%,接近韓國(減40%),僅次於日本(減46%)。展望未來,政府將透過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接軌國際提出2032、2035年國家減碳新目標。
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將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依氣候法盤查登錄與查驗分級管理規定,僅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登錄作業,無須查驗,現階段也不納入碳費徵收對象。符合列管條件對象,自一一五年起,應於每年四月卅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環境部表示,擴大盤查對象是將用電量高之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連鎖便利商店業、超級市場業、電信業、旅館業、醫學中心、大專院校及具一定規模以上之運輸業(高鐵、臺鐵、捷運、客貨運)及中小型製造業等列入,預計新增盤查家數約五百家企業(門市約二萬店)。藉由擴大盤查,讓更多企業瞭解能源使用與碳排放情形之關聯,掌握高碳排來源,配合深度節能,提升減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