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貝里斯ECA第1號決議文生效
貝里斯為我國在中美洲的重要友邦,臺灣與貝里斯雙方簽署之經濟合作協定(ECA)第一號決議文─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八日正式生效。
前述決議文係於今年一月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與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次長艾蜜麗亞(AmaliaMai)共同主持之「第一屆臺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雙方為有效落實ECA架構下的各項工作推動,所通過之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貝里斯一直以來堅定支持臺灣的國際參與,臺貝ECA自一一一年一月生效後,雙方經貿交流更加熱絡。相較於ECA生效前,一一二年全年貝里斯龍蝦輸入臺灣已成長超過十倍,現已成為我進口龍蝦之重要來源國,而同期我國平織布出口至貝國亦成長近七成,顯見臺貝ECA為雙邊貿易帶來正面效益。
前述決議文係於今年一月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與貝里斯外交暨外貿部次長艾蜜麗亞(AmaliaMai)共同主持之「第一屆臺貝ECA行政管理委員會」,雙方為有效落實ECA架構下的各項工作推動,所通過之行政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貝里斯一直以來堅定支持臺灣的國際參與,臺貝ECA自一一一年一月生效後,雙方經貿交流更加熱絡。相較於ECA生效前,一一二年全年貝里斯龍蝦輸入臺灣已成長超過十倍,現已成為我進口龍蝦之重要來源國,而同期我國平織布出口至貝國亦成長近七成,顯見臺貝ECA為雙邊貿易帶來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