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府與NET確認所有權訴訟 辯論終結
基隆市政府與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雖然基市府在民事和財政部審理獲得「五連勝」,不過也導致市長謝國樑被民團發起「罷樑」幸好不成立。而這件基隆市東岸商場爆發的產權糾紛,原營運商大日的協力廠商、主富服裝公司(NET)於今年二月間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強盜罪後,四月再針對民事部分主張擁有東岸商場二到四樓所有權,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歷經基隆地院近八個月的審理,昨(廿六)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後,承審法官曹庭毓諭知明(一一四)年一月廿四日下午四點宣判。
主富公司(NET)在辯論庭上主張,大日營運績效良好,基市府卻以OT(Operation營運、Transfer移轉)契約以外的條件與問題等不當行為,作為不與大日優先續約的條件,致大日無法續約,基市府以不正當行為剝奪大日優先續約資格,依照民法第一○一條,應視為大日得於續約後,繼續營運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但基市府排除與大日繼續訂約,把大日終止契約,大日應取得契約資格,契約依舊存在。
但基市府則主張,大日與市府成立OT契約中,大日於二○一六年六月提出改善方案計畫,依當時大日與市府的會議記錄顯示,市府同意大日可以增建二至四樓,大日則承諾全額出資興建二至四樓,並與市府在第二次營運移轉契約中,將二至四樓建物納入第二次營運範圍,且明訂於契約終止後,大日無償移轉市府,市府享有所有權。
基市府同時指出,依照主富(NET)與大日間租賃契約,雙方已將增建二至四樓作為租賃標的,租賃契約應該受到OT契約規範,在大日與基市府未續約後,大日與主富的租賃契約也隨之終止,主富負有返回義務,卻將租賃標的納為主富所有,沒有返還,沒有道理。
主富公司(NET)在辯論庭上主張,大日營運績效良好,基市府卻以OT(Operation營運、Transfer移轉)契約以外的條件與問題等不當行為,作為不與大日優先續約的條件,致大日無法續約,基市府以不正當行為剝奪大日優先續約資格,依照民法第一○一條,應視為大日得於續約後,繼續營運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但基市府排除與大日繼續訂約,把大日終止契約,大日應取得契約資格,契約依舊存在。
但基市府則主張,大日與市府成立OT契約中,大日於二○一六年六月提出改善方案計畫,依當時大日與市府的會議記錄顯示,市府同意大日可以增建二至四樓,大日則承諾全額出資興建二至四樓,並與市府在第二次營運移轉契約中,將二至四樓建物納入第二次營運範圍,且明訂於契約終止後,大日無償移轉市府,市府享有所有權。
基市府同時指出,依照主富(NET)與大日間租賃契約,雙方已將增建二至四樓作為租賃標的,租賃契約應該受到OT契約規範,在大日與基市府未續約後,大日與主富的租賃契約也隨之終止,主富負有返回義務,卻將租賃標的納為主富所有,沒有返還,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