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春節返鄉專車 12/30中午十二時開放網路訂票
花蓮縣政府春節返鄉專車,今年共有四列次火車,火車返鄉時間分別是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七時三十二分、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二分台北站發車直達花蓮站;返工時間分別是二月一日下午五時及二月二日下午二時二十分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
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十二/三十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四時,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熱門連結-一一四年春節返鄉專車訂票」登載資料訂票,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
專車為實名制,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供縣府人員核驗(見圖),花蓮縣返鄉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每張收費二00元,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
民政處提醒鄉親,專車不適用臺鐵不及乘車之規定,民眾如未能及時搭上專車,需另行重新購票搭乘臺鐵其他班次列車。
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十二/三十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四時,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熱門連結-一一四年春節返鄉專車訂票」登載資料訂票,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
專車為實名制,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供縣府人員核驗(見圖),花蓮縣返鄉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每張收費二00元,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
民政處提醒鄉親,專車不適用臺鐵不及乘車之規定,民眾如未能及時搭上專車,需另行重新購票搭乘臺鐵其他班次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