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處理霸凌事件首要心理輔導 其次行為教育再次環境改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涉霸凌疑案爆發後,全國公家機關紛紛傳出霸凌事件,如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最近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竟公開表示,包括教育部、衛福部、經濟部、交通部等,都有霸凌狀況,足証霸凌早己潛伏各角落,只因勞動部案件而掀開來。
霸凌就像ME TOO性騷擾一樣,有時很難界定,每位專家學者說法也不盡完全相同。
霸凌怎麼去界定呢?依維基百科所敘述,是指一種長時間持續的與當下立即發生的、並對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的攻擊,且因為霸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霸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霸凌身心的壓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霸凌可能發生在任何場所,也可以發生在任何人之間,霸凌可以說是一種反社會行為。
國內霸凌事件爆發之後,對霸凌發生原因探討,風起重湧,有學者專家認為是基因遺傳;有人指稱是家暴環境形成;又有人說個性使然,勿論原因如何,霸凌對受害者的心理和生理,會造成巨大且有時無法逆轉的傷害,甚至間接使得受害者自殺;此外,一些受害者可能日後會變成加害者,轉而去欺負其他人,進而讓更多人受害;沒有參與其中的第三方也會因為目睹霸凌事件而受到負面影響,而霸凌加害者本身也可能是因為各種負面因素影響,如受人欺負,而出現霸凌行為;不僅如此,霸凌行為也會對出現霸凌行為的團體或場所,造成實質且巨大的財務、經濟、生產力甚至聲譽方面的損失。
霸凌事件可能在公部門引起更大風暴,或造成政治事件,閣揆卓榮泰瞭解其嚴重性,上週正式下達指示,所屬各單位必須在一週內清查霸凌事件,並加以處理,希望能遏止霸凌事件的延燒。而反映最迅速單位是衛生福利部已傳出前心健司長、社保司長等三名主管涉及霸凌,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明調查狀況,目前部內疑似霸凌調查對象總計六人,其中二人情節具體重大且具爭議,即刻調離現職,部內將盡快提出調查報告與行政懲處:而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也傳出主管霸凌部屬導致部屬下跪情形;何以醫衛機關傳出霸凌疑似事件比別的單位多,有人說因為醫衛單位成員有見習、實習、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制制,類似師徒制,好像比較容易發生疑似霸凌事件。
職場霸凌方式形形色色,無法鉅細靡遺舉例出來,因為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彼此感受無法相同,舉凡以言行等方式對個人進行攻擊,導致對方因權力、体形差異無法反抗,又無處可申訴等皆可定調為霸凌。
據此定義專家們列舉職場霸凌常見方式如下:
一、揶揄嘲笑被霸凌者,霸凌者常自以為幽默
二、公開或私下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威脅。
三、貶低被霸凌者的努力、能力、尊嚴。
四、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對方的存在與價值。
五、總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六、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欺負被霸凌者。
七、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八、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事做。
九、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十、讓對方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十一、不准被霸凌者請假。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十二、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以阻礙其前進。
十三、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十四、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十五、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十六、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依此衡量現實職場生活,上述十六種方式在職場並不少見,惟其前題應為霸凌者有故意或蓄謀的心態,始成成立。
軍警特等部門如何帶基層部屬而不被指責有霸凌之嫌?這些執行國家公權力的機關,面對權力執行的威嚴,經常要求部屬務必完成任務,而命令的語氣偶而會有疾言厲色,是否算霸凌?又下達命令用平和語氣,或商量語氣,可能部屬感受就不一樣,到底是好或不好就很難說,有些部屬看見長官的語氣會研判長官對此事的重視程度,並據以衡量自已使力程度,這就是不好的現象。
霸凌事件發生後,就言行而言,霸凌者是有錯,不應該有霸凌他人的行為、或言語或態式,當然應予糾正或處理;惟對被霸凌者也應予輔導,包括心態、語言或行為,輔導其面對霸凌時可採取的方式,但是並非鼓勵與霸凌者公然對抗。
霸凌事件的事後處理必須涉及霸凌與被霸凌者雙方,惟心理輔導應居首要角色,其次是行為教育,再次為環境改善。如能如此,霸凌事件比較能善了,在原單位也比較可預防再重複發生。
總統賴清德瞭解心理輔導的重要性,所以在其「健康臺灣」新政策下,特別提出「提升民眾心理健康韌性」,正與霸凌事件的解決之道不謀而合。
霸凌就像ME TOO性騷擾一樣,有時很難界定,每位專家學者說法也不盡完全相同。
霸凌怎麼去界定呢?依維基百科所敘述,是指一種長時間持續的與當下立即發生的、並對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的攻擊,且因為霸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霸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霸凌身心的壓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霸凌可能發生在任何場所,也可以發生在任何人之間,霸凌可以說是一種反社會行為。
國內霸凌事件爆發之後,對霸凌發生原因探討,風起重湧,有學者專家認為是基因遺傳;有人指稱是家暴環境形成;又有人說個性使然,勿論原因如何,霸凌對受害者的心理和生理,會造成巨大且有時無法逆轉的傷害,甚至間接使得受害者自殺;此外,一些受害者可能日後會變成加害者,轉而去欺負其他人,進而讓更多人受害;沒有參與其中的第三方也會因為目睹霸凌事件而受到負面影響,而霸凌加害者本身也可能是因為各種負面因素影響,如受人欺負,而出現霸凌行為;不僅如此,霸凌行為也會對出現霸凌行為的團體或場所,造成實質且巨大的財務、經濟、生產力甚至聲譽方面的損失。
霸凌事件可能在公部門引起更大風暴,或造成政治事件,閣揆卓榮泰瞭解其嚴重性,上週正式下達指示,所屬各單位必須在一週內清查霸凌事件,並加以處理,希望能遏止霸凌事件的延燒。而反映最迅速單位是衛生福利部已傳出前心健司長、社保司長等三名主管涉及霸凌,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明調查狀況,目前部內疑似霸凌調查對象總計六人,其中二人情節具體重大且具爭議,即刻調離現職,部內將盡快提出調查報告與行政懲處:而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也傳出主管霸凌部屬導致部屬下跪情形;何以醫衛機關傳出霸凌疑似事件比別的單位多,有人說因為醫衛單位成員有見習、實習、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制制,類似師徒制,好像比較容易發生疑似霸凌事件。
職場霸凌方式形形色色,無法鉅細靡遺舉例出來,因為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彼此感受無法相同,舉凡以言行等方式對個人進行攻擊,導致對方因權力、体形差異無法反抗,又無處可申訴等皆可定調為霸凌。
據此定義專家們列舉職場霸凌常見方式如下:
一、揶揄嘲笑被霸凌者,霸凌者常自以為幽默
二、公開或私下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威脅。
三、貶低被霸凌者的努力、能力、尊嚴。
四、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對方的存在與價值。
五、總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六、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欺負被霸凌者。
七、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八、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事做。
九、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十、讓對方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十一、不准被霸凌者請假。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十二、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以阻礙其前進。
十三、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十四、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十五、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十六、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依此衡量現實職場生活,上述十六種方式在職場並不少見,惟其前題應為霸凌者有故意或蓄謀的心態,始成成立。
軍警特等部門如何帶基層部屬而不被指責有霸凌之嫌?這些執行國家公權力的機關,面對權力執行的威嚴,經常要求部屬務必完成任務,而命令的語氣偶而會有疾言厲色,是否算霸凌?又下達命令用平和語氣,或商量語氣,可能部屬感受就不一樣,到底是好或不好就很難說,有些部屬看見長官的語氣會研判長官對此事的重視程度,並據以衡量自已使力程度,這就是不好的現象。
霸凌事件發生後,就言行而言,霸凌者是有錯,不應該有霸凌他人的行為、或言語或態式,當然應予糾正或處理;惟對被霸凌者也應予輔導,包括心態、語言或行為,輔導其面對霸凌時可採取的方式,但是並非鼓勵與霸凌者公然對抗。
霸凌事件的事後處理必須涉及霸凌與被霸凌者雙方,惟心理輔導應居首要角色,其次是行為教育,再次為環境改善。如能如此,霸凌事件比較能善了,在原單位也比較可預防再重複發生。
總統賴清德瞭解心理輔導的重要性,所以在其「健康臺灣」新政策下,特別提出「提升民眾心理健康韌性」,正與霸凌事件的解決之道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