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市民學原民族語 初級測驗合格發千元獎金
為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與傳承,並鼓勵全體市民一同學習原住民族語,台中市政府修訂《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新增初級測驗合格者發給1,000元獎勵金,並調增中級及優級獎勵金。市府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語是國家重點保護及發展的語言之一,期望透過獎勵將其發揚與推廣,台中市除了原住民可以申請外,不具原民身分的一般市民,如果也學習原住民族語,而且參加認證測驗合格後,也可以申請獎勵,落實全民化原住民族教育。
市府原民會說,凡設籍台中市滿4個月的市民,皆可提出申請,並追溯至113年3月25日後取得的認證證書。
市府原民會表示,修訂後的要點新增初級獎勵金1,000元,並將中級獎勵金由1,000元調增為5,000元,優級獎勵金則從1萬3,000元調增到1萬5,000元,原中高級5,000元及高級1萬元仍維持,對於已獲原住民族委員會中高級以上族語認證獎勵的市民,仍可申請獎勵金,全面支持語言學習者的努力與進步。
市府原民會說,凡設籍台中市滿4個月的市民,皆可提出申請,並追溯至113年3月25日後取得的認證證書。
市府原民會表示,修訂後的要點新增初級獎勵金1,000元,並將中級獎勵金由1,000元調增為5,000元,優級獎勵金則從1萬3,000元調增到1萬5,000元,原中高級5,000元及高級1萬元仍維持,對於已獲原住民族委員會中高級以上族語認證獎勵的市民,仍可申請獎勵金,全面支持語言學習者的努力與進步。